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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振铎的《飞鸟集》毁灭了哪些诗意?

2018-03-06 09:07:18    凤凰文化  参与评论()人

编者按:1922年,郑振铎将Stray Birds翻译为《飞鸟集》并出版,成为了时至今日流传最广泛的译本。郑振铎的翻译是优美的,其中有些脍炙人口的诗句朗朗上口,已经成为口头语和经典,“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和他相比,其他版本的译作在大众眼里都稍显逊色,但李银河曾坦言,冯唐译的《飞鸟集》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中文译本”,理由是符合“信”的标准,跟此前公认的最佳译本比起来,冯唐译的才是诗,郑振铎译的缺乏诗意。

诗意和艺术,好比一幅画的好坏,你很难真的说出来。郑振铎翻译《飞鸟集》时不过20岁出头,被称之为经典流传,那也是后来的事。究其细节,他翻译的语法、结构未必能达到“信”这个基本标准。

作为将泰戈尔有效介绍给中国读者的第一人,郑振铎翻译诗集时的“选择主义”也该让我们保留怀疑态度。梁实秋曾就此批评他,并指出他犯的几个错误毁灭了原有诗意,“一本诗集是一个完整的东西,不该因为译者的兴趣和能力的关系,便被东割西裂”,“截至郑君的‘人物’为止,我只是校了郑译的前十首,一共发现了四个错处,我实在再没有耐心校下去了。”

读郑振铎译的《飞鸟集》

文| 梁实秋

·壹·

郑君在例言里很明白的说:“现在所译的是太戈尔各集的诗,都是(1)我所最喜欢读的,而且(2)是我的能力所比较的能够译得出的。”因此,郑君“主张诗集的介绍,只应当在可能的范围选择,而不能——也不必——完全整册的搬运过来”。

我想:我们若是为翻译而翻译,那么郑君这种“选译”的方法是极稳当的;我们若是“为大多数的译者计”,那么“选译主义”是值得宣传的;但我们若为介绍而翻译,尤其是介绍全集而翻译,所谓“选译主义”是大大的要不得的。

一本诗集是一个完整的东西,不该因为译者的兴趣和能力的关系,便被东割西裂。译者果真能独具只眼,主观把原著鉴定一番,把比较的恶劣的部分删裁下去,只译出其精彩的部分,那么这样的选译本却还不失其相当的价值。

若因限于兴趣和能力而选译,就有一个大毛病出现了——译者所认为无兴趣或没有能力去译的诗,就许是作者最得意的诗,就许是全集最精彩的诗。假定一位“选译家”不幸正犯了这个毛病,把集中不最合他的脾胃的诗及他不能够译的诗一概是撇去不译,但是译出来的仍旧要用原集的名字,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位选译家不忠于原集,因为他译出来的只是一堆七零八落的东西,不是原著诗集之本来面目。

我的意思,诗集选译是可以的;但为兴趣及能力的关系而选译,便不是介绍的本旨了。我们要把外国的一本诗集,介绍给国人,须要符合两个条件,才能算有做介绍人的资格:

第一,我们要忠实的把我们所要介绍的诗集全部的奉献于国人之前。当然几首零碎的诗歌也很可以译出介绍;不过既是存心想“对于没有机会得读原文”的“有些贡献”的诗集译家,便该老老实实的把全集介绍过来。纵然译者可以发表他对全集或一部分的意见,但是终不该因为自己的兴趣有所偏倚遂令“没有机会得读原文的”不能窥见全豹。

第二,我们对于自己翻译的能力要有十分的把握。错误的译诗,不如阙而不译;但是既是要介绍一本诗集,便应先了解原集的全部,次谋所以翻译成国文的方法。若是能力有限,最好是把这个工作“让给那些有全译能力的译者”,不必勉强删节凑合。

·贰·

郑译的《飞鸟集》不是太戈尔的《飞鸟集》,太戈尔的《飞鸟集》共三百二十六首,郑译只有二百五十几首。我对郑译的《飞鸟集》选本,原不必苛责,但郑君在例言里确实是——虽然他自己说不是——在宣传“选译主义”,我认为这种主张是不对的,所以略微写了一些反对的意见。

在郑君的选译里,究竟有多少错误,我没有那许多时间去做义务校对。现在只略举几个。

(1)第一首原文——“……And yellow leaves of autumn,which have no songs,flutter andfall there with a sigh.”

郑译是:“秋天的黄叶,他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

案:“which have no songs”是“没有歌唱”的意思,绝对不能译作“没有什么可唱”。譬如说“某先生没有笑”,我们似乎不便改做“某先生没有什么可笑”。并且在这首里,“秋叶没有歌唱”正是和前半节“夏鸟窗前歌唱”对待说的,所以郑译不但是把这几个字译错了,实在把原诗的诗意毁灭了不少。

(2)第四首原文——“It is the tears of the earth that keep her smiles in bloom.”

郑译是:“是‘地’的泪点,把她的微笑保存在花里。”

案:“Bloom”可作一朵“花”解,亦可作“开花的状态”解;“in”可作“在……里”解,但有时是指时间而言,有时指空间而言,又有时是指状态而言。郑君把“in bloom”译作“在花里”,便欠妥了。原诗的意思是把笑容的丰满比做一朵花正在盛开的状态,郑译“把微笑保存在花里”便无意义了。况且“keep……in bloom”是一个联贯的词法,“keep”绝不该单单的译做“保存”。

(3)第八首原文——“Her wistful face haunts my dreams like the rain at night.”

郑译是:“她的热切的脸搅扰着我的梦魂,如雨滴在夜间。”

案:原诗的意思是说,她的热切的脸,即如夜雨一般,搅扰着我的梦境。郑君无原无故的把(夜雨)译成“雨滴在夜间”,这样一来,乃是把“她的脸”比做“雨”,“搅扰着”比做“滴”,“我的梦境”比做“夜间”了。这是与原诗的诗意大相左了。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说:郑君的“滴”字不是动词,“雨滴”乃是一个名词。我更不明白了,假若“rain”可以译做“雨滴”,请教“rain-drop”又该译做什么?

(4)第十一首原文是——“Some unseen fingers, like idle breeze, are playing upon my heart themusic of the ripples.”

郑译是:“有些看不见的人物,如懒懒的微飔似的,正在我的心上,奏起潺湲的乐声。”

案:“fingers”乃是“手指”的意思,如今郑君译做“人物”真是出人意外了!我倒不敢相信我自己的英文程度了,于是请出《韦伯斯特大字典》来教训我,但是韦先生并没有说:“fingers”就是“人物”。其实这倒还不只是翻字典的问题,实在可以说是常识的问题。

原诗的意思是把心比做一个乐器;我们只要有一些常识就该明白,在乐器——例如琴——上奏乐的应该是手指。如今郑君说有些“人物”在我的心上奏乐,我不晓得“我的心”该有多大的容量才能容受得了那些“人物”!写到这里,我忽的想起,郑君致错之由,大概是把“fingers”错认为“figures”了罢?哈哈!

截至郑君的“人物”为止,我只是校了郑译的前十首,一共发现了四个错处,我实在再没有耐心校下去了。郑君既然提倡选译主义,我看前面所举四首似乎就该不被选才对。底下的二百几十首里究竟还有多少“人物”我们不得而知,好在即使还有无数的“人物”,想来“对于没有机会得读原文的,至少总有些贡献”!

(原文刊发在1923年7月7日《创造周刊》第一卷九号。为尊重原著,保持原文风貌,除必要的校订外,一般不对原文做改动。——编者注)

《迷途知鸟》

作者:【印度】泰戈尔

译者:宋德利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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