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初期,沿用北宋《凝安九成之乐》。金章宗明昌六年(1195年),朝廷开始向各直省颁布孔庙祭祀乐章。元代成宗孛儿只斤·铁穆耳大德十年(1306年),取“箫韶九成”之义改祭孔音乐为《大成乐》,共设乐曲七章,诗歌十九篇,演奏三十四成,变换六或七个宫调。
明代初期,祭孔音乐沿用元代。明洪武六年(1373年),明太祖朱元璋命人简化元乐,重新制定《大成乐》并用以祭祀孔子。洪武十五年(1382年),废除武舞,以示“仁德服天下”。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朝廷正式向全国颁布《大成乐》祭孔,共分六个乐章,均以“和”字为名。万历年间李之藻对此进行了改进,这影响了清代祭孔礼乐的发展。
清代初年使用的祭孔乐章沿袭明制。清康熙六年(1667年),为倡导儒家“中和”思想,制定《中和韶乐》,并用于京师国子监祭孔。清乾隆八年(1743年),清高宗又重新颁定《中和韶乐》,并颁行全国文庙。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中央级的孔庙、阙里孔庙升格为大祀,行帝王所用之礼节,地方级的孔庙也跟着升级为大祀。(吴志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