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官,是古时士民向国家捐资纳粟以取得官职的做法。史书记载“秦得天下,始令民纳粟,赐以爵”,到西汉形成制度,此后唐宋元明都有捐纳,到了清朝此风更盛。 按说,捐官就要捐肥缺,但是,清朝末年却出现了一个“奇葩”。
1846年的一天,吏部来了一个叫胡林翼的人,一下子拿出上万两银子要捐官。主事见来了个有钱的主儿,可以捐个知府,便查了一下他的履历:胡林翼,湖南益阳人,字贶生,号润芝,进士出身,做过翰林院编修,江南乡试副主考,受过处分。其父胡达源官至实录馆提调,四品大员,5年前去世,此次正是胡林翼守孝回京,正候缺补官。
再一考究,又发现其岳父是两江总督陶澍。一提到陶大人,那些办事者就交头接耳起来。这个人就是那个有名的“纨绔少年”啊,南京秦淮河两岸灯红酒绿的夜生活可没少体验,有意思的是,他岳父陶大人还不加禁止,要钱给钱。陶夫人很生气,埋怨误了女儿终身,陶澍回答说:“此子是瑚琏之器,将来必成大事,年少纵情,不足深责。他现在不玩,国家用材之时,他就没有时间玩了。”
传说中的主儿就在眼前,不免让主事者多看了几眼,便告诉他,按惯例,捐官可以自主择地。
胡林翼圈定了贵州。
主事者以为听错了,瞪大了眼睛:贵州是有名的欠发达地区啊,你这不是傻吗?
胡林翼很坚定地点点头,心想,我本科举正途出身,只是时运不济,至今还只能做个七品京官,此次捐官本就十分无奈,正人不为。捐官之法,造成了制度败坏与吏治贪敝,成为大清政治上的大弊,而我还主动参与。蒙羞不已,宁愿选择边远之地,以区别于那些输金为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