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化 > 文化新闻 > 正文

罗志田谈学问与社会(7)

2016-05-15 10:14:15      参与评论()人

至于以前有多少人读博士是“发自内心的热爱”,我不敢说。现在这样的人是否就比以前少,以我有限的见闻,也没资格判断。我可以坦白说,我自己读博士,不过就是想要提高学力而已,还真没到“发自内心热爱”的程度(真要爱,不读博士也可以爱)。能遇到这样的学生当然非常理想,不过我并不期望学生都能如此。但您提示得很对,不论博士生为了什么目的进来,老师的确应该尽可能引导他们热爱学问,至少要尊重学问。我们常说人有主观而学问客观,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人是主而学问是客。主人待客不尊,客人也会同样回报你的。所谓“君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人与学问亦然。

至于以前的“老先生”如何言传身教,大概人各不一。如果您说的“老先生”就是感觉“近年博士论文质量越来越差”的人,不知是新规则迫使他们的言传身教有所改变,还是遇到了太多不“热爱”学问的学生?我想这也要看机缘和运气。我自己的运气较好,从小学起都遇到非常好的老师,所以得到的“言传身教”也特别有助益。举个读博士时的例吧。我在新墨西哥大学念书的时候,普林斯顿大学的林霨老师去加州开会,顺便来看我。他对我说,我想请你帮个忙。我问做什么?他说我想请你申请普林斯顿大学。而我在新墨西哥大学的导师对我说:我认为你是可以做学问的,希望你留在这里;但普林斯顿大学可能对你发展的帮助更大,所以我支持你走。得师如此,夫复何求!

现在学术期刊买卖版面非常普遍,论文抄袭屡禁不止。硬性规定博士毕业必须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到底是促进了学术质量的提高呢,还是在毁坏学术体制?

罗志田:我可以肯定地回答:硬性规定博士生毕业必须在某一等级的期刊发表论文,不利于学术品质的提高,并对我们的整体学术具有毁坏作用。但这与论文抄袭屡禁不止似乎没有直接的逻辑关系。

各学校制订类似规则的初衷(我自己也参与过类似规则的制订),可能真是想督促博士生更努力。但这最多是可以提倡的,而不应成为硬性规定。多数学校的条文又规定博士生发表的必须是“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目前博士学制一般三年,其中至少有一年用于修课,实际用于研究写论文的时间不过两年。而学术刊物都有审稿用稿的期限,这流程通常一切顺利也要一年以上。这样,若一个学生想要按规定三年毕业,就需要至少在第二年基本已完成其博士论文,并选取相应部分用以投稿发表。那些走在世界前列的顶尖学子,或许能做到这一点。但我们现在等于要求所有博士生都走在世界前列,其意非不美,怕是有些“脱离实际”了。

这样的硬性规定,与上面所说的“博士论文质量越来越差”有直接的关联。现在的年轻人面临众多压力,不得不变得聪明而善计算。如果学校和老师看重博士生发表论文超过博士论文本身,他们当然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更能“讨好”的方面。在我们这种“计划学术”体制里,博士生的在校时间是基本固定的常数,多用于此必少用于彼。博士生实际用于博士论文的时间越少,其品质必然越差,几乎是个必然的结果。

在很多学校里,博士生要毕业还不仅是必须在某一等级的期刊发表论文,而且是必须发表两至三篇(层次最高的刊物可一篇,较高的要两篇,约等于“核心期刊”层次的则三篇)。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上面越来越强化各种计量的考核,其中就包括全校发表论文的篇数。不知是谁发现了博士生可以是劳动力,于是日益强化这方面的要求。把培养对象看作劳力,成了我们一个新“特色”。本处于提高阶段的学生成了可以出成果的劳力,非但不利于学术品质的提高,必然从根本上损伤整体的学术创造能力,而且不够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