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听觉记忆很精确;如果我把一个粗糙或丑陋的版本落到纸上,可能就会印在我的大脑里。所以我不会把没译好的句子写下来,即使是初稿,因为很可能就再也抹不掉了。”
莉迪亚·戴维斯的短篇集《困扰种种》出版,应该和之前《几乎没有记忆》汇合成了我手头这本Collected Stories(《短篇合集》)。戴维斯四十年来对英文做了这些无人可以效仿之事,大家却只当她是翻译累了泡咖啡时候的涂鸦(虽然顺手拿过一个国际布克奖)。所谓超短篇不是重点,她的故事各种尺寸都有,真叫行于当行,止于想止,姿态横生。她的自信是放手让语言做它们自己的事,完全不考虑还有人会觉得这些小东西不够好玩。体裁越精悍,照理说,字词间应该越紧张,但是读戴维斯,你只觉得她放松得——当然一个文字匠人的放松是另一种放松——接近自说自话。
今年五六月,《洛杉矶书评》做了六个访谈,叫“多语种文字匠人”(Multilingual Wordsmiths),采访法、德、西、意、俄、挪威语各一位当红译者。如获至宝。第一篇的标题就叫“莉迪亚·戴维斯和翻译腔”;问答双方热烈交流对翻译腔的生理厌恶。戴维斯引在上面那句话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很显眼。长年熟读《巴黎评论》,好文章靠改几乎是普世价值,用木心先生的话叫“第一遍是耻辱,第七遍就是光荣了”。自然的,同患“改不动症”的异类也不是没有,《巴黎评论》里问写小说是以句子还是段落还是场景为单位?麦克尤恩答:“还是句子。觉得第一稿要是不把句子写对,以后再要改对很难。当然不是不可能,但很难。所以我写得很慢,把第一稿当成最后一稿写。”
“只要我有一个句子是匆匆写下的,就让我惨死如狗。”
我最信任的文学选秀——《格兰塔》十年一度的“英国青年小说家”评选,Adam Thirlwell二十四岁、三十四岁入围两次。他二十七岁写的这本五百多页的Miss Herbert(《赫伯特小姐》),最近终于读完。如果页边的笔记量可以显示读者想把书里面多少东西据为己有,那这本斯坦纳式的对翻译和小说史的探讨,实在是近年来让我收获最大的书之一。因为翻译说到底都是失败的,很少遇到在这个话题上能这么乐观开朗的人,尽管他的主张也并没有多么先锋,大体就是说,小说是个国际体裁,各语种大师通过一张脉络若隐若现的大网,互相偷师,推动这个艺术形式前进。而之所以这种学习是可能的,因为文学风格的精微之处能够从翻译里透过来。
瑟尔维尔才气过剩,往往举例之后要升华道理,下盘不稳,纷繁的“洞见”前后多有无法接榫之处。但对我来说,我并不介意一种年少轻狂、喜形于色的文学评论;看一个青涩的天才制服不了自己的材料,弄不清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简直是强心剂。但他收集的那些例子和引文,真没有一页是落空的。比如,他说福楼拜给情妇Louise Colet的书信(包括上面引用的瑟尔维尔并不肯遵守的一句),这一沓全世界苦心锻字炼句者的精神图腾,并不完全当成小说课在写,而是以此为借口拖延着不答应搬去巴黎与对方出双入对。首都的情事当然更多姿,但哪比得了在乡下自由地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