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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迪·史密斯谈种族、女性与文学创作(2)

2016-11-21 09:22:29    东方早报  参与评论()人

在小说里,还有一些人物,总在努力寻找归属感,比如霍华德的儿子利瓦伊,他喜欢和贫民区的黑人男孩混在一起,觉得自己同他们更亲近,而抵触他生来所属的那个精英世界。您怎么看待这样一种身份认同的焦虑?

史密斯:我笔下的人物通常和我自己是不一样的。就我本人来讲,“我是谁”、“我在别人眼中是什么人”,这些问题虽然重要,但我觉得有比它们更重要的问题:“我应该做什么”、“我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的确,作为人,人们对你有一个印象和定位,如果在别人眼里找不到对你的定义,那是成问题的。但当你在他人眼中有了明确的身份和定位后,我认为,这并不能解决人生中实际遇到的难题,在某种意义上,这只是一个开端。所以,我虽然相信我们需要寻找身份认同,但另一方面,我觉得这没有那么的重要。

您自己有过这方面的身份困扰吗?

史密斯:没有。我不是那种经常思考我是谁或我不是谁的人,虽然我塑造的人物时常受困于其中。我可以说我自己是英国人、黑人、女人,这些是客观事实,但这些事实对我起不了太大帮助,不能教会我怎么在这个世上生存和立足。我觉得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和立足才是更基本的、超越“你是谁”的存在问题。

这部小说的标题叫作“美”,似乎含有一层反讽意味,因为小说里的故事有时并不那么美好。尤其到结尾的高潮,局面几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活像一出闹剧,令人发噱。能否请您谈谈这种喜剧元素在您作品中的分量和作用?

史密斯:我觉得喜剧是一种美。我明白,从严格意义上,喜剧缺少升华的特质,但我认为,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喜剧是具有美感的。因此,对我而言,很难在作品中不掺入喜剧元素。换句话说,喜剧是我感受这个世界的一种方式和角度,我曾颇为努力地试图遏制我作品中的喜剧色彩,但后来放弃了,因为我发现这是我创作中与生俱来的元素。我的一个弟弟是表演单人喜剧的,所以我想这大概是我们家的遗传吧。

去年,我有机会翻译了奇玛曼达·阿迪契的小说《美国佬》,这本书给了我全新的视野,让我认识黑人。书中的主人公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她说,她到了美国才意识到自己是黑人。您出生在伦敦,您的母亲是牙买加人,父亲是英国人,能否请您聊一聊,作为一个黑人和白人的混血儿在英国成长的经历?

史密斯:我的经历和奇玛曼达不同。我始终知道我是黑人,那是我周围的世界给我的定义。当我后来去西非的时候,我能完全体会她笔下主人公那番话的含义,感受到自己不是众人中的一员。我觉得这种感到自己与周遭人不一样的经验,发生在每个走入陌生环境里的人身上,我猜移居海外的中国人也有类似的感受,自己变成别人眼中的他者。不过,这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认识自己的视角,把自己放在彻底异类的位置上,从历史角度讲,各方面,不同的背景、属性,追溯到不同的血统乃至人种,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有意思的立场。

当一个别人眼中的他者,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吧?

史密斯:我向来认为,人活在世上是不容易的。各人有各人的难处。但这些难处通常源于感觉自己被人误贴标签,感觉别人不了解自己或了解得不够,换言之,问题总是由外而来,加诸你身上,而不是你本身所有的。就我自己来说,我想我总是怀着一种好奇,想知道自己可能是个怎样的人。

现在您住在英美两地,请问,在美国和英国,黑人的处境有所不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