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后资金支持
根据《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第三方监测机构评估确认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的部分活动,可在本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结束后,就其在宣传推广、场地租赁等方面发生的实际支出,申报一定比例额度的事后支持。
(三)推优评选支持
1.根据活动总体质效及过程监测评估情况被推选为“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优秀合作机构”的单位,在申请文创专项资金时将予优先支持,并向有关投资机构进行推荐;
2.参与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将作为“首都文化企业30强、30佳”等推选活动中企业社会效益履行情况的重要参考标准;
3.参与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的企业和活动,将优先推荐参与“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评选活动。
(四)资源平台支持
1.优先推荐参加京交会、京港洽谈会、京澳洽谈会、京台文创展、深圳文博会、北京文博会等展览展会;
2.与第五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各参与单位开展广泛交流,实现信息互换和资源共享;
3.符合相应要求的单位可推荐成为北京文惠卡、北京市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券合作商户,通过资源集成平台实现供需有效对接。
(五)策划指导支持
通过审核列入第五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整体方案的活动和项目,可以得到组委会办公室的专业指导;未通过审核的活动和项目,将被纳入北京文化消费项目储备库,通过适当途径进行推介,并协助进行完善和深化。
上述服务均为公益性质,不向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五、管理要求
所有参与单位需按照《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服从组委会办公室的统一管理,接受统一冠名,加挂统一标识,配合整体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