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他们代表的公司需要收集数据、讨论程序性规则、为应诉做准备,这就意味着要花大笔的钱来打这些昂贵的官司。而这些钱原本可以用来研发新产品、增加基础设施、提高员工薪酬。因此,这种行为可以说是抱薪救火,既减少了企业的收益,又增加了运营的成本。据估计,美国公司每年花在打官司上的费用高达3000亿美元,这些案件涉及环境保护、产品责任、证券群体诉讼(Class-action securities suits)、医疗事故以及美国残疾人法案。仅以杜邦公司(Du Pont Chemical)为例,企业每年用于处理法律问题的费用,就高达7500万美元。
因为与愤怒的公众对簿公堂消耗了大量资源,当企业需要解决其他棘手问题时,就显得捉襟见肘了。同时,为过去的失误花费大量资金,也会影响未来的业绩。严阵以待的公司高管、中层经理以及他们的员工常常无暇顾及主要责任,工作上自然变得缩手缩脚、墨守成规、效率低下。员工因为争议事件质疑雇主的信誉,工作起来就不会太卖力,只会请更多的病假,对企业的成功不会做出多大的贡献。不仅如此,处理公众问题每遭遇一次失败,公众的怀疑和怒气就会增加一分,公司从上到下所要面临的问题就会更多、更严峻。
处理公关问题的资金和人员最终都转化为产品的成本。也就是说,在国际市场中,美国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会变得更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The Organiz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估计,美国在1987年直接或间接用于诉讼的花费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7%,相比之下,该组织其他成员国的同类花费只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0.5%至0.7%。5在1994年的一项调查中,据美国800名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估算,产品责任预防措施至少使他们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增加了5%。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的一名前任委员曾经说道,他们在引荐外国公司入驻美国时,很多公司拒绝的理由是担心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