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李敖在两性关系方面,自有严肃的一面。他对待婚姻,也是负责任的。曾有两任女友未能与他结婚,都是因为他要坐牢,这也是不得已的事。他一共结过两次婚,前一次与胡茵梦,历时3个月零22天;后一次和王小屯,结婚20多年,但相爱已32年。两次都是你情我愿,特别是后一次,他在公交车站认识王小屯,那时小屯只有19岁。当小屯的母亲知道李敖的年龄比自己还要大两岁的时候,死活都不同意这件婚事。但是小屯说,你们不同意,我就当尼姑。于是父母只能批准这段婚姻。他们婚后生活美满,育有一子一女。
从这些情况可知,李敖好色,并不等于乱性。好色而不淫,不失为君子。须知男人喜爱美女本是天性,爱看《花花公子》的男人也决不在少数。只不过别人往往暗地里偷窥,只有李敖大模大样公开欣赏,欣赏完还满世界嚷嚷。他的性观念开放,而隐私观念更与一般人不同,自己风流浪漫的故事,别人讳莫如深,他却口没遮拦,这便给他招来好色的恶名。
至于有人抨击他“伪善”,证据是他作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失去客观立场。连同他发表的爱国言论,都被认为是献媚的表现,至少是一种示弱。我以为讲这种话的人,实在是一点也不了解李敖。
我不否认李敖的姿态也显示了他的思想倾向。在台湾,李敖无疑是左派。早在中学时代,他就接受身为共产党员的严侨老师的影响,曾梦想回到大陆,在共产党领导下参加重建中国的运动。他说,“我庆幸在我一生中,能够亲炙到这么一位狂飙运动下的悲剧人物,使我在人格形成中,得以有那种大陆性的脉搏,那种左翼的狂热,那种宗教性的情怀与牺牲。”后来他又在胡适和殷海光影响下,以自由主义者的姿态,反传统,反专制,反权威,成为一位狂飙突进的猛士。
需要说明的是,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无论以什么姿态出现,李敖始终是个爱国者,他对祖国大陆总是怀有深厚的感情,这一条,几十年来没有变过。他说:“我在台湾不是蓝色,也不是绿色,是红色,我不掩饰这一点,就像西班牙的大画家毕加索一样。”他在台湾不惧舆论压力,不怕和共产党沾边,这恰恰显示了他的过人的勇气。同时,他在自己的著作中,公开强调对共产党要“公道”,这也是空谷足音之言。从这些,你可以发现,李敖的政治取向,并不是向什么势力屈服,而是他的一种主动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