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文物外事工作是“十二五”时期的一大亮点。请简要介绍“十三五”时期文物外事工作的设想。
刘玉珠:“十二五”时期,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围绕国家外交大局、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援外文物保护工程和境外合作考古项目稳步推进,成为文化领域“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收获。未来几年,要加强与文化遗产国际组织的深度合作,扩大与各国政府间文物交流互动,推动与更多国家签署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构建稳定、多维的政府间文物合作网络。要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增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文化遗产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编制实施“一带一路”遗产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实施“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工程。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紧抓重要国家、重要节点、重要事件,实施中华文物走出去精品工程,推出一批具有中国内涵、国际表达、创意融合的对外文物展览,引进一批高水平来华文物展览;统筹开展援外文物保护工程和境外合作考古项目,推出一批中国文物保护理论成果和实践案例。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在文物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港澳台同胞共享中华优秀文化遗产。
记者:当前,文物安全问题颇受社会关注。“十三五”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督察,确保文物安全?
刘玉珠:2016年,我们开展了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和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取得了良好效果。“十三五”时期,针对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要突出抓好四件事:一是完善国家文物督察制度,构建“国省督察、市县执法、社会监督、科技支撑”的文物执法督察体系,依法督察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情况,依法督办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二是充实文物行政执法力量,完善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文物违法案件分级处置、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和约谈通报曝光机制。三是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能力,强化科技、装备在文物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技术审核质量负责制,完善守法诚信行为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