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遗书
就在阮玲玉陷入生活和感情的双重危机时,她在事业上也遭遇了寒流的袭击。1935年,电影《新女性》公演后,遭到了小报记者的疯狂攻击,他们把矛头直接指向扮演女主角的阮玲玉,认为她人品和生活作风有问题,不配去演“新女性”。
在多重压力之下,1935年3月8日,阮玲玉在家中留下了“人言可畏”的遗言,离开了这个令她心力交瘁的人世。她的死,真的是因为“人言可畏”吗?在阮玲玉逝世之后,关于她临终遗书的真假一直就有争论。在多年以后,一份湮没了几十年、被人们认为是真实的遗书来到了世人的面前,这一份真实的遗书背后又揭示了什么呢?
半个多世纪以来人们对阮玲玉之死的理解大多基于其同居者唐季珊提供的两封遗书。
然而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电影界就一直有人对阮玲玉这两封“遗书”的真伪怀有疑问。其一,阮玲玉虽然是著名影星,但在当时社会地位并不高,不太可能在自尽前书写“告社会书”;其二,阮玲玉自杀前,唐季珊对其感情已经不专,还曾在电影界同仁面前公开辱打过阮玲玉,她不太可能留下“我很对不起你”的遗言。
2001年,上海的老电影研究专家和作家沈寂曾经发现过另外一个版本的遗书。这两份遗书刊登于阮玲玉逝世一个半月后出版的《思明商学报》上,一封是写给张达民的,对他的无耻行为进行了强烈谴责,表示自己看清了他和唐季珊的丑恶,原文如下:
达民:我是被你迫死的,哪个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离后,每月又津贴你一百元吗?你真无良心,现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满意足啊!人们一定以为我畏罪?其实我何罪可畏,我不过很悔悟不应该做你们两人的争夺品,但是太迟了!不必哭啊!我不会活了!也不用悔改,因为事情已到了这种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