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声明称,关于被诉一事,电影《后来的我们》出品方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对此事并不知情。出品方现已委托律师进行核实并了解相关情况,如属实,将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述声明还称,影片《后来的我们》系根据刘若英于2010年创作的小说《回家过年》改编而成,该小说已经发表于刘若英的散文集《我的不完美》一书中,小说著作权由刘若英享有。影片《后来的我们》在创作、策划、拍摄、发行等环节均依法合规,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于“出品人布衣翁”的相关言论,上述声明表示,其于微博中发布和传播了大量不实信息,甚至诽谤刘若英女士、叶茹婷女士剽窃了其剧本及拟拍项目,进而拍摄了电影《后来的我们》。针对于此,电影《后来的我们》出品方要求立即删除相关不实信息,并作出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去年曾诉至法院
1月8日下午,网名为“出品人布衣翁”的翁宏才通过电话向澎湃新闻介绍了此事经过。工商档案等信息显示,翁宏才系武汉华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翁宏才表示,武汉华语公司曾与武汉光亚文化艺术公司签订过相关合作协议,联合出品电影《后来》,并请人创作了剧本。他们曾通过相关人士,联系到刘若英团队,商议合作事项,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给刘若英团队发去了电影《后来》的剧本,但双方最终未能合作。
翁宏才向澎湃新闻介绍,在此过程中,他们虽未和刘若英团队签订合作协议等文书,但有相关证人知情,也有双方往来邮件等作为证据。不过,翁宏才表示,目前暂不方便向媒体提供相关证据,“光律师费和诉讼费也得好大一笔钱,如果我们没有相关证据,也不会起诉他们。”
原标题:第一次为音乐剧作曲,“新人”周华健是怎么被折磨的 台湾全民大剧团成立于2009年,主要发起人为电视制作人王伟忠、剧场编导谢念祖,创作历来以诙谐幽默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