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价值是学校建筑景观追求的基本功能之一。从早期建筑景观的产生到现代建筑景观的发展变化,始终离不开人们发现美、追求美、鉴赏美、创造美的心理驱动。与之相应的,学校建筑景观的设计、营造、发展同样也受到各民族审美情趣、审美追求等的深刻影响。也就是说,如果自然条件、地理环境、教学方式等是各学校建筑景观设计、营造、发展的客观条件,那么审美意识、审美观念、审美追求便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主观因素,是在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客观必然和心理追求、精神追求等主观需要基础上的一种主观能动的反映与创造。我国学校建筑景观一向以其多样的色彩、多变的形态、各异的样式、流畅且精美的造型、独特的风韵等著称于世,其间所表现出的美是极其丰富多样的。但由于不同学校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所具备的自然条件不同、所传承的风俗习惯不同、所经营的方式不同,反映在建筑景观审美心理上便有了不同的审美意识、审美取向、审美情趣、审美追求,产生了对色彩、造型、形式等的不同偏好。例如,地处江南地区的学校,习惯将校内单体建筑或建筑群体的墙体刷成红色或白色,屋顶构建成黛色,以反映江南地区“红墙黛瓦”的建筑习惯、对古建筑审美趣味的认同与延续,同时其还习惯将校内单体建筑或建筑群体的屋顶构建成为斜坡式,抑或是在平顶上方加建人字形屋顶,以便排泄雨水,适应江南地区多雨水的气候,以便降低建筑整体的厚重感,强化建筑的精致感,适应江南地区精致、细腻、清秀的审美取向;地处陕西、山西、北京等地区的学校的建筑多为砖石瓦结构、讲究轴对称、色彩庄重浑厚、用地广阔,以便适应多风沙、少雨的气候,反映纯朴、憨厚、粗犷的人文与民风,传达庄重的审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