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虽然政府规定使用阳历,但民间并不认账。在当时官方与民间的观念里,所谓“过年”,只能过一个“年”。那么问题来了:是过你政府的“年”?还是过我们老祖宗的“年”?
1914年,北京政府内务部向袁世凯递交了一封呈文:“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袁世凯批准了。
在这里,阴历元旦被称作“春节”,成为政府的法定假日。我们称阴历年的第一天为“春节”,其实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算起来,也不过是最近一百年的事情而已。
从此,中国人所说的“过年”,就成了过两个“年”:官方过阳历的“年”,民间过农历的“年”。
所以简要地说,公历的1月1日和农历的正月初一都是元旦,民国政府规定大家过公历的元旦,但是老百姓不买账。而袁世凯时期又立法将农历的元旦定为“春节”,老百姓过这个春节非常积极,从此过春节就是过年了。
“元旦”的“元”,指开始,是第一的意思,凡数之始称为“元”;“旦”,象形字,上面的“日”代表太阳,下面的“一”代表地平线。“旦”即太阳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象征一日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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