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天生的诗人,诗人气质让他倾心于跨越种族界线的世界主义。儿时他生活在巴勒斯坦北部的加利利(1948年5月5日后就是以色列领土了),作为一个阿拉伯血统的人,他参加了犹太人的共产党;在加利利大城海法,他是一个共产主义以色列青年运动团体的成员,为该党旗下的一份阿拉伯文报纸担任采编。他们的终极目标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大融合,达维什以为,凭着这种信念,民族差异不会影响他跟同志们的关系。
民族主义是他19岁之后明晰起来的态度,那时他还认识了一个同情巴勒斯坦的以色列女编舞家塔玛·本·阿米。1967年“六日战争”两年后,达维什出国去参加一个政治会议,就留在外边,从巴黎到莫斯科,再到埃及和黎巴嫩,一直没有回国,他加入了巴勒斯坦民族大会,然后,以色列当局就禁止他入境了。
在没有被强逼的状态下一去不返,按照一般的理解,是“自愿流亡”无疑。但其实,到流亡之前他已经很有名气,以色列各个地方的诗歌朗读会都邀请他(尽管当局经常阻碍他自由行动,还因此抓捕过他)。流亡之后,达维什就从世界主义者退了一档,成了人们眼里的民族主义者,走到哪里都要被挂上一块“巴勒斯坦诗人”的牌子,接受异样的注目、另类的打量(“他反以色列吗?”“他是政治避难者吧?”“他在国内被判了几年?”)。就他的本心而论,这并不是什么美妙的事。
所以他对“象征”一词很敏感。隐喻可以,隐喻是一对一的,白百合对应安宁的乡里,枪对应战斗,树对应大地;而象征却是一对多,很难控制。所以他一旦有了发言的机会,就要澄清自己的身份:“我的意识里没有象征,我的想象中也没有。我正尽全力打碎象征的种种要求,清除这种偶像身份,我正尽全力让人们把我看做一个人,一个希望精进诗艺、提高读者品位的人。”
当他变成“民族诗人”后,他却公开说他不想做爱国者,不想被人看作英雄或什么自由和解放的象征,“我只以一个简朴的诗人示人。”但这可能吗?欣赏、谈论达维什的诗,却只字不提他在政治方面的主张和作为,根本做不到,这些参与行动让他不能轻松地以凡人自居。达维什的身份早已确定,就像巴勒斯坦人在地中海东岸这片狭小土地上定居了有三五百年之久一样是个不能更改的事实:一个流亡者,用一种能够把自己变成众人眼里的一个象征甚至偶像的方式来咏叹被抛下的故乡、失去的土地和沉入记忆的爱情。
民族诗人的诗作肯定得宜于传唱。1948年5月5日之前的犹太人同样没有国家,那时,他们也像如今的巴勒斯坦人一样需要充满民族主义力量的诗与歌曲。于是他们就有了哈伊姆·比亚利克,希伯来语大诗人,也是无数凝聚人心的歌曲的词作者。达维什的诗也同样如此。1990年的诗集《我见我所愿》里有一首《乐句》,就是为了谱曲而写的:
“有个诗人,但不是我/正在书写诗篇/写在遥远的风柳树梢/可是墙上的玫瑰/为何要穿上新叶扮俏?//有个孩子,而不是我/正在放飞一只鸽子/飞向高处、飞向云脊/可是森林为何要洒下雪片/包围了笑靥?//有只鸟儿,而不是我/正在捎带一封信笺……”
将达维什与比亚利克相比,要比与达维什同时代的以色列最有名的诗人耶胡达·阿米亥(1924—2004)相比更合适,比亚利克鼓舞了犹太人建国,到建国时诗人早已逝世,同样的,达维什也是在为一个没有自己土地的民族写诗,将来万一建国成功,他的诗句也会被视作民族独立的福音与“先声”。这两人还有一个有趣的共同点:两个人都不懈地讴歌同一片土地,但实际上他们都是不事稼穑的城市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