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73岁时,塔奇曼应邀访问荷兰,参加荷兰解放(指1945年从纳粹手中解放)四十周年庆典。而在那之前,她已经到过荷兰多次,把该国历史研究得相当深入,《第一声礼炮》中,甚至写到美国人在约克镇的最终胜利,都不如她在写荷兰人修堤坝、抽水、掘沟,终于把欧洲边陲被海潮淹泡的陆地改造得适宜人类居住的时候那么动情,她曾说,当她行驶在须德海大道上,“一边是阴郁的大海,一边是欣欣向荣的城市,这一刻对人类的未来充满了乐观”,这是“人类的闪光时刻”给她的激励:
“通过人力和工程上的惊人壮举,这个民族成功地为自己创造了可以居住的土地,用人类的手完成了这之前只有上帝才能完成的事。他们成就了可以与《创世纪》相媲美的伟业,也就对人和自然之力毫无畏惧了,浑身充盈着事在必成的信念。”
荷兰的衰落,塔奇曼说,跟领导人缺乏权力欲有关,也跟错失一些机会有关,还与荷兰人拒绝给国家以金融支持有关——她纯然就是以一个军事、政治战略家的眼光来分析这些的。相比之下,美国(此时终于回归了主题)在面对与荷兰人同样的机会时表现得更好,他们的政治领导人和思想家更加敏锐,更加老练,他们制定了宪法,大胆地尝试建立人类前所未见的政治框架。
勇气,美德之上的美德
尽管如此,正像塔奇曼在随笔集《历史的技艺》中所说,成王败寇的诱惑是免不了的:因为我们知道后续的结果,所以总会忍不住去评价古人行为的是非正误。她对此很谨慎,小心避开事后之明的傲慢。她在《八月炮火》中写兴登堡,在《骄傲之塔》中写让·饶勒斯,都十分动人,王侯将相,不管是因壮志未酬而败,还是因站错
队而败,甚或那些被“滚滚向前的历史的车轮碾碎”的不太出色的人,都值得接受同理心的一番注视。何况,我们读历史是为了什么?荷兰人小国寡民,却能常年反抗强大的、且就在身侧不远的帝国西班牙,并最终赢得独立,这跟北美殖民地反抗英国,难道不是出于很相似的精神吗?
勇气是她最看重的美德,高于其他任何德性——骄傲、谦卑、坚持、忍让等等。缔造荷兰跟缔造美国还有更多的相似点,例如两者都显示出领导人的远见,荷兰的富强堪称一个奇迹,“让历史学家感到困惑,就连荷兰学者也感到惊讶……这些事件显得神秘,只是因为我们永远无法搞清楚人类精神所能发挥作用的上限所在。”
在讲完荷兰的光荣过去之后,她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罗德尼上将。1781年初,他率领军队占领了圣尤斯塔歇斯岛,在那里大行劫掠,并厉行惩治贩卖武器给敌人的英国商人。尽管与荷兰人为敌,尽管是美国独立战争的失败一方——英国人的一员,甚至还赶走了生活在岛上的一个犹太人社区(塔奇曼自己是犹太人,支持犹太复国主义,写过不少赞美以色列文治武功的文章),但塔奇曼仍然不肯随意丑化罗德尼:
“不错,他的确暴戾乖张,但当时哪一位海军指挥官不是这样呢?之所以会有这种脾气,无疑是因为那无穷无尽的磨炼:要操作笨重的船只作为战斗工具,它的动力是飘忽不定、非人力所能控制的风;要发挥好风这个动力,必须有赖于一群粗暴强悍的海员……或许指挥一艘船,不管是帆船还是蒸汽机船,自然会让人脾气变坏——或许是因为船上某种神秘的真菌的缘故吧。”
罗德尼也是一种历史可能性的承载者,站在历史发生了什么与历史“可能”发生什么之间的张力点上。罗德尼上将原本是有机会一举摧毁美国革命的,“个性倔强,雷厉风行,早就期待有机会教训荷兰人”,可惜,在华盛顿他们陷入困境的1779—1781年,罗德尼因个人的严重失职而让美国人绝处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