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双城区征收办公室在实施征收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中,违反规定,未经招投标,与没有拆除资质企业签订拆除协议,指定该企业承担拆除项目。同时,对征收范围内的文物,未认真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对拆除企业监督不力,使得这7处不可移动文物虽“挂牌保护”仍未能“幸免于难”。
据双城区政府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棚户区项目规划前,区政府也知道这7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存在。为此,当地政府曾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在没有获得批复的情况下,双城区针对这7处不可移动文物,要求做好保护工作,禁止拆除。然而,在利益驱动下,不法分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深更半夜一拆了事,怀着侥幸的心理,先造成毁损的既定事实,再顺水推舟“运作”补办相关手续。
“我觉得这次事件是一种惯性,以前对文物保护比较漠视,一切围绕经济建设,而且,一直以来,文物部门的执法力比较弱,按照《文物保护法》,文保执法还主要集中在事后处罚和追责,缺乏及时阻止破坏、强拆的行政强制力。对于土地开发、拆迁更是无力置喙,这几乎是全国都面临的文保困局,保护文物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并且,文物部门是双重管理,国家文物局负责业务指导,人员任命权在地方,存在管理上的弊端。”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副院长王乐文说,“但通过这次事件,我们也应该看到积极的一面,哈尔滨市这次事件处理得很快,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说明文物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