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罕知的是,在此情况下,据说,载涛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即溥仪每月付给文绣数千块大洋,条件是不能离婚。因为离婚对溥仪既不利,对文绣也不好,并要求文绣返归北京麒麟碑胡同,即敬懿太妃和庄和太妃所居住的小院。
在这次私下交谈中,载涛恳切地对文绣承诺说:如果你居住在京城麒麟碑胡同那个院子里,保你一生衣食无忧。不料,这一提议被文绣断然拒绝。至此,文绣的态度愈加明朗,始终坚持两点:一是离婚之事,坚定不移;二是要求溥仪赔偿。
不久,天津法院向溥仪发出了一张传票。说来,这也算是中国司法史上的一件大事。法院视“逊帝”与百姓平等,无疑说明了社会的进步。应该说,文绣在这件事上,有意无意间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她的法律意识在同时代女性中,显然是超前的。在溥仪默许之下,双方律师经多次交涉,最终达成六点协议,其实质主要有三点:
一是,从此,文绣与溥仪脱离夫妻关系。
二是,文绣承诺此后也不再另行起诉溥仪。
三是,溥仪明确答应赔偿文绣五万五千块大洋。
这起离婚案以一纸法律文书终结,留给世人的思考,至少有三点:一是,民国期间“妃子”竟敢状告“逊帝”,其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至今仍有借鉴意义;二是,在中国三千多年封建专制社会中的末代皇帝,其婚姻居然结束于其妃子之手,此事可谓永载史册;三是,婚姻既有感性的一面,也有理性的一面。没有爱情的婚姻归根结底是不道德的,但合法合理是其前提条件。溥仪离婚案,即是一例。
值得一提的是,当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文书下达之后,溥仪依然以皇上自居,且为顾及脸面,仍可笑地发布了一道“上谕”。在这道上谕中,居然一再贬称淑妃文绣如何如何不好,因此将其“贬为庶人,特此上谕”。
此事颇具历史幽默感。尽管溥仪已逊位多年,其赖以生存的封建皇帝制度消失了,其封建土壤亦不在,他已成了平民。然而,溥仪和少数人的旧意识,依然停留在“皇帝”时代。溥仪这道“上谕”,遂成了中国历史上一则绝妙的讽刺。
然而,在“逊帝”与“淑妃”这一特殊离婚案的背后,深藏着外人难以想象的特殊内情。也就是说,溥仪悄悄潜往东北就任伪满傀儡执政前后,仍然淹埋着不少人所鲜知的“秘事”。(连载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