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广西住建厅为摸清历史建筑的“身份”,已组织调查组对传统村落内历史建筑的户主、建设年代、建筑构造、使用功能等基础信息进行收集。未来将把上世纪40年代以前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使用功能,主体结构基本完好的建筑,划定为永久保护建筑。
“古村落急需抢救,但绝不仅仅是保护而已。”潘琦指出,古村落的出路应该是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开发,在开发中传承。古建筑在修复时应请专家指导,尊重时代特点,尽量保存原有的建筑风貌,不能急功近利。“游客到古村落是为了体验当地民俗风情,千万不能在古建筑里享受现代生活,这是对文物的极大破坏。”
据悉,《广西古村落文化研究及史料集成》计划于2017年完成资料普查工作,目前桂北全州、灌阳、兴安等地的古村落已完成调研,进入史料编撰阶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