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航说自己第一时间与学院老师取得了联系,“有做私下的沟通,毕竟是自己的母校,类似于自己家里面的事私下能解决就解决了,院系里一直回复说会给上面汇报,但一直拖沓。”
书面材料显示,朱航曾在5月10日委托成都某律师事务所給学校发去律师函,当时的代理律师魏世翔提出了包括“立即停止侵权、道歉、就侵权赔偿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三项诉求。书面沟通有过一次,他们有过一个回函,回函朱航也在微博上有贴出来。
根据朱航微博图片,四川传媒学院的代理律师回函中提出了四项内容,包括请朱航提交身份证以核实其为学校毕业生及该事件当事人、提供影片的公映许可证复印件、以及请协助说明取得许可证的电影作品《翩翩起舞的姑娘》与校方发行的毕业作品集中的《翩翩起舞的姑娘》具有一致性。校方代理律师谭晓清说,侵权这方面,对方没有提供任何关于电影的任何材料和资质,现在还无法确认。
在最新的情况说明中,四川传媒学院再次就朱航身份问题、以“电影”形式制作的毕业作品和公映电影间的差别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其中提到,“就毕业作品的出版,因未取得相关同学的一致同意,已经收回专辑并封存,同时相关负责人进行公开道歉,并与朱航同学达成了初步理解”。但是声明的说法,被朱航否认,“它想的不是怎么去解决,而是怎么给自己澄清,是在混淆视听。我个人来说就是解决问题、就事论事、就人论人,等影片公映之后,如果学校还有需求要把影片用作所谓的教学,我有权力提供给学校免费使用,但这是建立在互相尊重、影片上映之后。”
朱航表示,下周他将公布更多的书面材料,同时准备通过发布会的形式,对此事做完整的说明。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