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迅猛发展的党组织亟待纯洁队伍、加强自身建设,这对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提出了现实需要。从四大到五大召开前,党员人数由994人发展到57967人。诚然,党员数量的发展壮大了党组织,提升了党在大革命局面下的影响力。但是,党员质量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忽视了对申请入党人员的考察和教育,有的地方甚至突击,成批量发展。这使得一些投机分子乘机混入党内,继而发生侵吞公款、化公为私等贪污行为,败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威望。此外,大量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在国民党各级党部、军队和政府内任职。尤其是许多共产党员在公职中已掌握了财权、物权,由于缺少监督,违反党纪甚至贪污腐化等问题日益严重。尽管这些人是少数,但问题的严重性不容忽视。同时,在其他社会团体工作的共产党员也出现了贪污腐化问题,给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成立党的监察机构是党从严治身,加强自身纯洁性建设的迫切要求。
再次,各级党组织亟待加强民主作风,完善组织建设,实行集体领导,这给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提出组织要求。从一大至三大,党中央组织主要是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下设的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工农部等部门。由于革命形势需要,一大至四大后,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年只有两三个委员在工作,其他委员都被分派到各地,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只有一个中央委员在工作,发号施令。陈独秀在中共五大的报告中就明确指出了这个问题:“我们党目前还不是一个有完善组织的党,而是各个共产主义者的小组……在组织工作方面,最重要的是使中央成为强有力的中央。”成立党的监察机构是党维护统一与集中的组织要求。
最后,俄共(布)、广东区执行委员会成立监察委员会的成功实践,为中央纪律监察机构的成立积累了国外、国内的宝贵经验。在国外,1921年,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宣布成立俄共(布)中央监察委员会,此举使得党内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民主风气蔚然成风。在国内,“中山舰事件”后,少数立场不坚定的共产党员为留在国民党军队中任职,放弃了共产党党籍。为巩固党的组织、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队伍,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决定建立专门机构加强党内监督。1926年4月,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成立了中共历史上第一个地方纪律检查机关——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中共广东区执委会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对纯洁党的组织起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