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艺术中的“白”或“无”,不是消极的、绝对的、无生命的“白”或“无”,而是“无为而又无所不为”的“白”或“无”,是积极的、相对的,因而是充满无限内涵的“白”或“无”。这种“白”或“无”,由于满足了人的生理和心理的需要,因而以不同的形式贯穿于中国艺术的各种形式之中。如中国画的空白云烟,音乐中的“弦外之音”,诗词中的“言外之意”,戏曲中的不设布景和故事情节的大段跳跃等等,都与中国书法一样,使人从无中看到有,从虚中看到实,从混沌中看到具体,从空白处看到无限的内涵,以至“精骛八极,心游万仞”,从而“超乎象外,得其环中”,获得自由、充实而又多样化的审美愉悦。
白,以其在中国书法艺术中的重要价值,要求艺术家要特别注意“造白”的技巧,要努力使线、墨及其组合变化充分展现书法的气、神、韵。书家不仅要始终注意使线、墨汇集为具有特色的“具象”及通篇有意味的“黑白分割”,而且要特别注意黑白分割处的虚处、无处、白处,即无墨痕处的“白”的醒豁和空灵。如果忽视通篇的“黑白分割”,如果不舍去部分“具象”而留白,就会使线、墨造成的种种“具象”充塞于画面;如果忽视线、墨断续之间布白的创造,如果悟不出线的盘绕和墨的浓淡、润燥的主旨在于妙造布白,就会使线一味地缠绕、碰撞,使墨一味地铺展、重叠,就势必使人感到拥挤压抑,心烦窒闷。这样,作品就不可能使欣赏者有任何审美愉悦,作品也不可能有任何艺术价值。
“造白”,作为中国书法艺术创造的重要法门,非自然天成,而要靠自觉修炼。这种修炼,需要理论上的研习,更需要实践中的揣摩。这种研习和揣摩,既不能刻意追求,也不能毫不在意。刻意追求,必然压抑性灵的自由抒发;毫不在意,必然失去章法。最佳的心态,应是在“有意”与“无意”之间。强化自由、自在、自信的心理素质,使心理保持在“有所为而又无所谓”的状态,实是书法“造白”之切要,也是全部书法创造之切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