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电同时也表示,除已针对唐德影视提起的不正当竞争之诉外,对于任何已经或正准备使用《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侵犯或意图侵犯浙江广电及浙江卫视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浙江广电均将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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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视力保《中国好声音》
那边唐德影视诉上海灿星、世纪丽亮侵害《中国好声音》商标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的官司尚未开庭,这边浙江广电又诉唐德影视不正当竞争……围绕《中国好声音》的这场名称归属权的官司不知何时才能落定。从2016年1月至今,围绕“中国好声音”名称归属权,牵扯荷兰Talpa、上海灿星、浙江卫视、唐德影视的官司一直在持续上演、从未间断。从去年灿星多次与唐德影视、荷兰Talpa的正面对决,到浙江卫视最近频频主动发声,表示对香港方面仲裁结果的质疑、对“好声音”等26件注册商标仍合法有效的声明以及再诉唐德影视不正当竞争等,“中国好声音”这五个字到底归谁?在法律判决结果出台之前,吃瓜群众感觉就一个字——乱。以下简单回顾下在力争“《中国好声音》”的过程中,浙江卫视都有哪些发声和行动。
香港仲裁定结果浙江卫视表质疑
3月1日,唐德影视发布公告证实香港仲裁结果,《中国好声音》的所有知识产权已经全部归属唐德影视,而此前拥有这一名称的浙江卫视以及上海灿星制作公司不再拥有这一权利;3月2日,作为前四季《中国好声音》的播出平台,浙江卫视方面发文声称:《好声音》名称归属“尘埃落定”?未必!文中表示:“《中国好声音》电视节目栏目名称是由浙江卫视创意而成,已经持续使用了四年时间。按照中国内地法律规定,电视节目栏目名称一般不能构成作品取得著作权保护,符合条件的可以注册为商标取得保护,构成知名商品(服务)特有的名称的,可以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电视节目栏目名称必须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方可付诸使用。浙江卫视依法取得《中国好声音》电视节目栏目名称的使用权,这一事实是清楚的”。文中还强调:“按照国际惯例,仲裁裁决只能对仲裁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进行处置,不可以对非当事人的权益作出裁定。浙江卫视及其关联公司,都不是仲裁当事人。浙江卫视下属关联公司注册的‘好声音’商标,是否应该、是否能够撤销,应该依据我国商标法由相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裁定,仲裁裁决无权对该部分权益作出裁定,作出这一裁决有明显超越合法仲裁范围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