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书法审美与视觉形式。
影响书法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创作与审美时又包含着作者、作品、读者三者之间复杂的矛盾,会因为人生观、立场、知识构成不同造成各种不同看法。书法是要追求美观的,确与视觉有关。启功先生就曾经论述过书法的“黄金分割点”,沃兴华先生提出书法章法的三分之一处或三分之二处是需要重视的,这些都是相对普遍的规律。然而这些规律并不是书法的全部。
古代书论中“势、力、象、形、意、法”是最为核心的审美内容,日本的学者河内利治先生对这些词语进行过详细的考论,有意研读者可以参考他的《汉字书法审美范畴考释》。苏东坡还提出过“神、气、骨、血、肉”的概念,这些都不是简单的视觉规律能概括的。
中国哲学重视虚与实的关系,与西方哲学的不同在于采用了三分法,在两极之间还有中庸,这便是虚的部分。还有独特的以心传心、口传心授等表达或教学方式。所以,西方文化是无法简单地与中国文化浑厚的底蕴彻底对接的。片面强调书法是视觉艺术则忽视了天地人之中的人,忽视了心性对书法的滋养和书法体现心性的中心环节。
包世臣在《国朝书品》中说谈到了品评书法的五个标准:“神品:平和简静,遒丽天成;妙品:酝酿无迹,横直相安;能品:逐迹穷源,思力交至;逸品:楚调自歌,不谬风雅;佳品:墨守迹象,雅有门庭。”我们对这些概念或标准只能通过实例意会,这些意会的内容是不能简单地通过视觉的黄金分割或者视觉重心等规律完全体现的。好的作品符合这种视觉规律,但包含的内容却远远不止如此。写出来的不过是外形,书法的本质内容在心性上面。若是片面追求形式,是可以很快训练出来的,然而刻意的安排是机械的,任何经过训练的人都能写得有视觉冲击力,但是单单这样却写不出书法的格调。
三、书法的心性与功用。
西汉杨雄《扬子法言》中肯定了书与人的关系:“言,心声也;书,心画也。”东汉蔡邕《笔论》强调了散怀抱的功能:“书者,散也”。 三国魏钟繇则强调了人的作用:“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东晋王延之云:“毋欺三行尺牍,即表三种人身”,表明了书法彰显的书者身份及书写态度。唐张怀灌云:“书者,法象也”,又云“书者,如也,舒也,著也,记也”。又说:“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乃见其心”,对书法的功用及心性对书法的影响阐述得很全面。唐孙过庭《书谱》则更加简明扼要:“达其性情,形其哀乐”。唐柳公权曾有著名的笔谏:“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乃可为法。” 宋苏轼《论书》云:凡书,像其为人。元郝经《陵川集》云:“书法即心法也。”明项穆《书法雅言》云:“夫经卦皆心画也,书法乃传心也。”清朝刘熙载则强调了张怀瓘的“如”:“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凡此种种,都说明古人在习字时对心性是何等的重视。
孙过庭在《书谱》中论述了心性在书法中的体现,十分经典:“虽学宗一家,而变成多体,莫不随其性欲,便以为姿:质直者则径侹不遒;刚佷者又倔强无润;矜敛者弊于拘束;脱易者失于规矩;温柔者伤于软缓,躁勇者过于剽迫;狐疑者溺于滞涩;迟重者终于蹇钝;轻琐者染于俗吏”。
可见:心性,而不是视觉形式,才是书法最高贵的地方。
王福权
号真隐子、远岸草堂主人,昵称阿福,别署福泉、蕨堂、蕨铁堂、(读博以后署名),祖籍辽宁沈阳。美学(绘画方向)博士,文学(书法方向)硕士。系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楹联学会会员、《书法学报》特约点评嘉宾、长安书学院副院长兼学术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