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渭自杀的场面,是极其惨烈的。据《明史·文苑传》记载,他曾九次自杀:一次先以利斧击自己头部,“血流被面,头骨皆折”,幸而不死;又一次似鬼神附体,他以三寸长的柱钉刺入左耳数寸,然后用头撞地,把铁钉撞入耳内,丝毫不觉得痛苦,又不死;后又用椎子击碎自己的肾囊,仍不死。这些残酷、极端的自杀方式,远远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得到的。虽然屡次自杀未遂,但徐渭的“心疾”似乎并未缓解。第二年(1566年)就酿成了杀妻惨案。
41岁时,徐渭在杭州迎娶张氏为继室。这次婚姻,徐渭竟然把妻子杀掉了。有关他杀妻的原因,众说纷纭。到了晚年,他自作《畸谱》,提及杀妻之事,简略记载说:“病易,杀张下狱。”“易”即“癔”,就是我们今天说的精神病,意思是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杀死了妻子。
徐渭杀妻,最初被判为死刑。经亲朋好友多方营救,直到万历元年(1573年)新皇帝即位,大赦天下,才重新获得自由。这时,徐渭已经整整坐了7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