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游客法律意识和素质的呼吁,已是“老生常谈”。但说千道万都不见效,有人就是要在古墓内刻字“秀恩爱”,那还是只能回到我们常说的:严管、重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情节严重,以《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若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可追究刑责。这些法律、法规都要用起来,有一个罚一个。
长城上都装了摄像头了,古墓里也要装;如果不方便安装摄像头,就要加强巡查力量。再如网友所言,可以鼓励其他游客监督曝光,“罚没款直接奖励给举报者”,也并非不可以尝试。
刻字涂鸦花样翻新,连古墓都不放过,当然也说明一些人对传统文化的无知或漠视到了何种可怕程度。敬畏历史、尊重逝者,也是许多当代人,特别是年轻人尤需补上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