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怀鬼胎“黑吃黑”
2015年10月31日凌晨,清东陵安保人员发现盗墓行为,梁成刚等人从墓室中盗取文物后分头逃离,几人到集合点时却发现,所开车辆的车胎被扎了。原来,与梁成刚一起到清东陵踩点却没有参与盗墓的许庆波,策划了一场“黑吃黑”。
当年10月中旬,被告人许庆波经代某某介绍与梁成刚认识,但与梁成刚因盗掘时间问题发生矛盾,许庆波并未一同去盗掘古墓,而是想着等梁成刚盗成之后“黑一笔”。随后,许庆波找到被告人王立华、赵安、杨泽民、马铁强4人。就在梁成刚等人盗挖温僖贵妃墓时,许庆波几人多次到清东陵蹲守观察其盗掘进展,准备待梁成刚等人盗掘成功后将其盗掘的东西抢走。
2015年10月31日凌晨,许庆波等人再次来到清东陵,途中看到梁成刚等人的车,随即用匕首扎胎。到达清东陵后,许庆波、王立华在车上等候,赵安、杨泽民、马铁强前去抢劫。此时,梁成刚等人将贵妃墓中物品盗掘出来后,被安保人员发现正在逃离,正在顺着墙边的梯子下来时,与蹲守的另一伙人“遭遇”,杨泽民等人打开手电筒并高喊“站住”。受到惊吓的盗墓贼扔下一个塑料袋后拔腿就跑。该塑料袋中装有一部分所盗文物。
值得一提的是,许庆波组织的“抢劫团伙”内部也各怀鬼胎。拿到梁成刚等人扔下的文物后,赵安等人并不想全部交出去,于是将其中一部分埋了起来,把剩下的文物交给许庆波和王立华。事后,3人返回将埋藏的文物取了回来。经查,被抢走的文物有累丝金冠、累丝嵌宝石花卉纹钗等18件。
2015年11月5日,被告人许庆波、王立华、杨泽民、赵安、马铁强被公安机关抓获。遵化市法院审理认为,上述几人明知是他人盗掘古墓葬犯罪所得的保护文物,而利用特定的环境进行胁迫强行抢走,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判处许庆波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几人分别获刑11年到13年,各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