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地讲,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米塞斯的贡献至少有三。一是他在门格尔、庞巴维克和维克塞尔(Knut Wicksell)的理论基础上,原创性地提出一套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米塞斯补完了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中缺失的一章,将货币纳入庞巴维克的“生产过程理论”中,并追随维克塞尔的脚步,解释看似中性的货币为何会产生非中性的效果。米塞斯第一次运用效用理论来证明货币的本质,阐述企业的投资决策、银行的信用扩张以及政府的货币政策等诸因素如何会导致社会系统性的经济波动,从而为宏观层面的商业周期理论建立起微观基础。二是坚持以动态方法来处理现实世界的经济事态,从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角度来理解竞争性市场。在米塞斯看来,竞争性市场的本质是每一位有目的的理性行动者在充满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境况之下,如何有意识地去发现“盈利机会”的过程。所以米塞斯反对新古典的静态均衡概念,认为不存在客观意义上的资源最有效配置,只存在某种短暂的“休憩状态”(state of rest)——此时没有任何人可以通过进一步的交换来改善自身的境况。计划经济计算正是因为试图以一种机械的最优化方式来配置资源才注定失败。而“价格机制”、“企业家精神”以及形形色色的市场规则并不等同于市场本身,它们只是行为人赖以降低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工具。三是米塞斯最早在经济学领域提出了博弈的思想。米塞斯在解释价格机制如何发挥作用时明确指出,凭借市场价格传递出的信号,能够让行为人在做出经济决策时也考虑到他人的决策,从而实现人与人交往行为的自发协调。二十年后,他的学生摩根斯坦(Oskar Morgenstern)和“计算机之父”冯·诺依曼一起合著了《博弈论与经济行为》(1944),正式将博弈理论引入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