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周利生、高鲁发出对易培基的弹劾不久,北平《快报》记者谢振翮等7人联合向北平地方法院检察署检举易培基图利渎职。他们举报,故宫博物院在出售金器的时候价格太低,而且还处理了具有历史价值的金八仙碗。这次举报随着媒体的介入,变得沸沸扬扬,人所共知。易培基不得不在1933年1月向国民政府呈文,为自己申辩。
易培基指出,处分金器是经过故宫理事会和国民政府批准的。所谓的“金八仙碗”其实是残品,“制作恶劣,绝无美术可言”,而且故宫里类似的八仙碗很多,就连寻常金店里也有销售。临时监委会认为,它们并不具备历史和艺术价值。至于把出售之款用于发工资,更是无稽之谈。处分物品的收益均作为基金,专款储存,账目清清楚楚。
易培基的答辩有理有据,周高二人的弹劾自然落空了。然而,幕后指使人并没有这么容易善罢甘休,他们很快又罗织了罪名,卷土重来了。
报错电报露了底
1933年5月1日,南京最高法院检察官朱树森拿着天津高等法院的介绍信,以参观的名义来到故宫博物院。当庶务科虞科长接待他时,这位朱检察官却提出来要查看院里的文件卷宗。虞科长连忙打电话请示。易培基得知此事后,本待应允,可吴瀛却觉得不妥:“他拿着天津高等法院的介绍参观信,如何能看文件呢?”于是,经过双方商议,朱树森只在院内看文件,但经手过处分物品的人员要随时听候他问话。
第二天一早,朱树森来到故宫,李宗侗、吴瀛等参与过处分物品的人都纷纷到齐。开始朱树森问了问处分物品的经过,并没什么新发现。正待作罢,负责处分绸缎的书记员尹起文忽然站起来,期期艾艾地说:“就是有一笔秘书长同院长购买的3000块钱的绸缎皮货……并不是在星期日买的。大家都有一些……”朱树森想抓住这个“话柄”,连忙追问李宗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