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商鞅的变法,几年后,秦国就看到了它所带来的巨大变化。
秦孝公八年(前354),也就是商鞅变法的第六年,秦国和魏国在元里交战,取得了胜利。
秦孝公十年(前352),商鞅率兵包围了魏国的安邑,安邑划入秦国的版图。
秦孝公二十二年(前340),商鞅率兵打败了魏国,俘虏了魏国公子卬。
秦孝公二十四年,秦国和魏国作战,又俘虏了魏国将军错。
此前秦国和其他国家打仗,虽然是胜多负少,但也有失败甚至是重大失败,都说“胜败乃兵家常事”,但自从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几乎就没有失败过。
这一时期,秦国没有出过名将,但士卒能战,这不能不说是变法带来的巨大变化。
变法还带来了社会的安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强盛。
变法十年,秦国百姓都感觉到了他的好处,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百姓家家富裕。人民勇于为国家作战,不敢为私利争斗,社会秩序安定。
人人都在自觉遵守着法律法令。
后来公子虔告发商鞅造反,商鞅出逃,想住旅店,竟然没有人敢收留他。
那个理由更是对商鞅一个极大的讽刺:“商君有令,没有证件不能收留。”
在秦孝公执政第十九年上,周天子送来了霸主的称号,第二年,天下的诸侯都来朝拜秦国。
这样的荣耀,是秦国历代国君梦寐以求的事情,而得到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变法所赐。
这些功绩虽然都是秦孝公所获得,但国家得到好处,作为太子的秦惠王是看得见的,他没有理由不要这样的荣耀和尊崇,而使自己复归平庸,再回到西域那个犬戎一般的弱国中去。
新法已经成为国策,废新法会引发国家动荡,政权不稳
秦孝公十二年(前350),秦国修造了咸阳城,筑起了公布法令的门阙。城修好后,秦国迁都咸阳。
这个门阙的修建表达了两层含义:一是将法令公之于众,让所有国人都来遵照执行,二是让新法成为一种国策固定下来,子孙后代只能执行,不能更改。
秦惠王当然知道这个门阙的意义,他不会也不敢废除新法!
如果他敢废除新法,就是违背了父亲所定的国策,真要那样,他的执政的合法性都成了问题,又何谈治理国家称霸天下?
如果说,整个封建社会都在实行商鞅所制定的法,是因为它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那么,历代秦王不敢废除这个法,就必须加上秦孝公建造法令门阙这个告示意义。
迁都咸阳同样有两重意义:政治中心东移,这样可以更快地对中原各国用兵,从此以后,秦国作战的间隔明显缩短,另外也有摆脱旧贵族束缚的含义。
既然变法的内容之一是行政官员由世袭制变为任命制,秦惠王不会废除新法削弱自己的权利而增加自己的束缚。
后来,秦惠王任用阴晋人犀首为大良造,后来又在十年(前328)任用魏国人张仪做了相国,都是新法给予君王权力带来的便利。
否则,这些职位只能是为秦国公室贵族所占有。秦惠王懂得什么是对他有利的。
车裂灭族,作为君主制下的臣子,商鞅是悲哀的,新法不废,作为政治家,商鞅又是幸运的,他的名字永远都会在历史的长河中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