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到1896年底以后,美国以廉价的贿赂品作为诱饵,收买了朝鲜软弱可欺的统治阶级,从而夺取了巨大的权益,它取得了甲山古津洞矿山、遂安笏洞矿山和云山金矿等当时属一流的矿山的开采权。
同时,由于在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以及1905年的日俄战争中取得胜利的日本国,加大了对朝鲜的吞并。1906年6月—1908年7月通过颁布和修订矿业法,使日本能无限制地霸占矿产。1908年8月制定的矿山机械免税输入的规定,更加速了对朝鲜地下资源的掠夺。仅1908年一年期间,矿山和沙金的开掘项目总数达一百六十项,而日本人则占了一百二十九项。到1915年又颁布实施了朝鲜矿业令等等。
这就说明朝鲜的铸币原料——铜,经历了从开始的缺少,只能铸少量铜币和靠进口铜料铸币,到发现大的铜矿,满足本国用铜需要,再到铜矿资源被美国、日本掠夺走这么一段苦难经历。这一段铜的原材料的发展史也告诉我们,到二十世纪来,朝鲜本身掌握的铜矿及其他资源已经很少了。
第二,有较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从当时的铸币情况来看,朝鲜有银元、制钱(1891年还机制了常平通宝)和铜币,中国清朝有银元、制钱、铜元,日本国也有银元、制钱、铜币(因日本强占了朝鲜,所以这里也把它列进来)。只是朝鲜的铜币比中国清朝的要早些,并且在1892年将铜币的计量单位与银挂钩。中国清朝的铜币生产始于1900年,本文所提到的浙江省、山东省均是在1903年—1905年生产铜币的,而与银挂钩的只有广东省造的一个品种和宣统三年造的铜币。但这两种币均以千文为一圆。
从当时三个国家的银币情况看,中国银元在清朝是7钱2分,重26.6克(按照清朝衡制,1钱=3.73克,7钱2分即26.85克);日本银元一直以圆为单位,重26.96克;朝鲜也以圆为主,重26.95克。三个国家银币在重量相等、文化相通的情况下(清朝、日本先后作为朝鲜的宗主国),铜印作为辅币与银币的交换值应该不会相差太大。
朝鲜从1892年将铜币与银挂钩,清朝是从顺治四年定十文制钱准银一分,每千钱准银一两。朝鲜与银挂钩的铜币是以银单位“分”为币值的。若按清朝的换算标准,朝鲜的“五分”铜币应相当于五十文制钱,也就是说相当于清朝的五枚“十文”铜币。
苏联解体后,一些富豪在俄罗斯激烈的商业环境中积累了大量财富,他们曾被视为暴发户。但是随着财富日益增长,俄罗斯的超级富翁——现在仍被称为寡头——转向更“高大上”的追求,他们在慈善和文化事业上豪掷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