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 “婚姻法”竟公然鼓励妻子出轨,堪称奇葩!
唐代美女
唐代婚姻制度的“先进”程度开创了前人纪录之先,最重要的是青年男女可以自由恋爱和自由结婚再婚,不再强制要“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唐律·户婚》规定:已经成年儿女在未获得双方父母答应,就已经私自同居并且明确了婚姻关系的,政府给以认同,不犯法;只有未成年的孩子私自同居而不征得监户人同意才算违法。
《唐律·户婚》
对于离婚,这部“婚姻法”也有明确的规定,这包括协议离婚,促裁离婚,强制离婚。
一、协议离婚就是,指男女双方相处不和谐,经心平气和商讨后认为这段婚姻已经没有存续下去的可能而自愿分手,即“和离”:
二、促裁离婚,指由男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出妻”。
三、强制离婚。男女双方只要任何一方出现有“义绝”者,必须强制离婚。“义绝”包括男方对女方家族、女方对男方家族的殴杀罪、奸杀罪和谋害罪。经政府审查判定,只要一方触犯了义绝的,即强制离婚,并惩罚不肯离婚的人。
不过,唐代繁荣富庶,属于比较“开放型”的社会,不再提倡“从一而终”,女性婚姻较为自由。
唐代美女
根据史书的记录,唐代的皇帝女儿中再婚的就有二十九人之多,甚至有五个女儿是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