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莉诗集·69》湖南文艺出版社2016年6月
潘凯雄
在本人30余年的写作生涯中,记忆中除有那么两三次为人情所累而写过两三则很勉强的诗评外,从不对诗创作发表任何意见。毕竟术有专攻,尽管同属文学大家庭,不说因诗就是文学皇冠上那颗璀璨明珠而高山仰止之类的套话,只是以为自己不具备对诗创作说三道四的自信与能力而已。而这则由《池莉诗集·69》所引发的文字,要说的多半也不是池莉诗创作本身的如何如何,而只是由此而引发了若干与之相关的一些边缘性感慨而已。
本人虽不敢就诗创作说三道四却也还能识文断字,从这部诗集的“后记·我的写诗简史”中获悉:此女子十岁前始作诗,倘按一般流行说法:这当属“神童”“才女”一类而应享有万般宠幸之福,无奈女子时运不济,偏偏要赶在一个特定的年代“出风头”。这段“刻骨铭心”的遭遇会给这位女子心灵带来什么样的终生“阴影”我们不该妄言,而所能知道的信息就是她平生三次大规模地烧毁诗稿,尽管其小说创作成就早已蜚声文坛30余年,但出诗集还是在“酒壮怂人胆”状态下的冲动决定,因此这既是作者人生的第一部诗集,也可能是她此生唯一的一部诗集。
读这段“写诗简史”,不免平添几分心酸。所幸那已成历史;所幸作者“更有一种期待,那就是:诗集一旦出版,恐惧不治而愈。有生之年,不再屈服于羞辱,不再过度害怕他人,不再总是更多地感知生存的可憎。”现在诗集终于漂漂亮亮地出版,祝愿作者期待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