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分
陈先生与清华的内心疏离及与史语所的逐步认同,发生在史语所远在广州之际,陈受傅遥领;当史语所迁京的时候,反倒是蜜月期结束的时刻。事情往往如此。
事情要从徐中舒身上说起。傅斯年最恨“拆台主义”,1930年夏秋之际,浙江大学拉徐中舒,聘书已发,而傅斯年又坚决不放,教育部来电命“马上放人”,傅先生不买账,由此大闹。徐中舒之尴尬可以想见。
蒋梦麟、刘大白联名发电给傅,命“速予放行,勿再留难”。傅斯年不能对蒋梦麟发火,转怒刘大白。1930年8月23日致刘大白函云:“现奉‘速予放行,勿再留难’之令,不胜感其不通之至!此电虽同列孟邻先生名,然就称谓及语气论,为大作无疑。论公则敝所并非贵部所辖,论个人则仆并非吾公之后辈。吾公不是反对文言文的吗?这样官场中的臭调文言,竟出之吾公之口,加之不佞之身,也是罪过!现请吾公收回成语,以维持《白屋文话》作者之文格词品,不胜荣幸之至!”(《遗札》248页)
此事当作两面论。一方面徐中舒书生抹不开面子,两面模棱。浙大与史语所如两军相遇勇者胜,傅斯年自然霸道,但也不能说他全错。另一方面,中国人官本位,当了“领导”如同黄袍加身鬼魂附体,无形中居高临下不可一世顺昌逆亡,除非遇到更高一级的官儿,傅斯年这种时候最是“五四”青年大反传统。“论公则敝所并非贵部所辖,论个人则仆并非吾公之后辈”,傅先生真是霸才,即使如项羽乱杀,也颇能得江东子弟之人心。
徐中舒之离去将影响到内阁档案之整理。8月15日陈寅恪致傅斯年(此札三联版只标“十五日”,无月份,我以为当在8月)云:“顷与中舒先生电话中略谈(因未见着),弟意此次档案整理至此地步,微徐公之力不能如是。若任其他去,不独人才可惜,而替人亦难觅。第一组主任弟仅挂虚名,诸事悉托其办理,故弟个人对之有特别感谢之必要。现在第一组之不甚平安,皆弟常不到院,百事放□,致有精神上之影响。忽思一法,弟下年仍然照旧担任第一组主任之虚名,仍作今年所作之事(其实无所事事),但不必领中央研究[院]之薪水,向清华要全薪。……且一年以来,为清华预备功课几全费去时间精力,故全薪由清华出,亦似公允。所以向清华卖力者,因上课不充分准备必当堂出丑,人之恒情只顾其近处,非厚于清华而薄于史语所也。”(《陈寅恪集·书信集》39页)所谓“第一组不甚平安”,显然指徐之离所,傅必遣第一组主任与周旋劝说,而处理此类事件,陈傅必风格迥异,不待言也。以前单看此信不能读出感觉,现在放到语境里去,即知其来龙去脉。这封信可以标志蜜月期之结束,虽然用词极委婉,主任照当,事照做,然“不领薪”,向清华领全薪。其意完全退回清华甚明,而逐步脱离史语所。信末在留白处又附:“此函不是拆台主义,乞勿误会。”傅先生是否“误会”,不得而知。
即使“误会”,亦不能发作。此时的傅斯年一定压力山大,但远远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他有足够的信心留住陈、徐,继续开拓。而陈离去之思,已种下根苗,将来必破土而出。
到了1933年,陈致函傅斯年云:“孟真兄:前函奉到后,又晤彦老(按董作宾),弟意仍拟如前函所云办理。因弟一时既贪得清华休假之权利,势不能南行,又遥领干薪,此则宋人玉局、武夷祠禄之故事。虽有古人雅例,但决不可行之于今日,故期期以为不可也。”(《陈寅恪集·书信集》45页)所及“南行”一事,指邀请陈赴南京参加“中研院”评议会之事。“如前函所云”,指辞去史语所第一组主任之名,即虚名亦要辞去,脱离之决心更甚。“宋人玉局、武夷祠禄之故事”,指宋代在玉局观、武夷观设祠禄官,以大臣年老不能任事者兼之,不必赴任,遥领干薪,王安石曾以此安置反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