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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亲密到生分:陈寅恪与傅斯年(上)(5)

2016-11-20 10:53:47      参与评论()人

到了1936年4月,傅斯年又反复来信敦请陈寅恪参加中央研究院评议会,为陈拒绝。这种会陈是去评议他人,而不是为人所评议,今人最喜参加此类资格评议会,因高高在上也。这也是“人之恒情”。人啊,不过也就是那么回事吧!不料陈先生违背这种“人之恒情”,屡请不动。4月8日,陈复信说“决计不南行”,理由是要备课。一个大佬聚会的机会,年年要人催,不过是评议别人而已。川资已经寄来,正是不由人辞,却偏偏再寄回去。陈函又说:“院中所寄来之川资贰佰元,容后交银行或邮局汇还。又弟史语所第一组主任名义,断不可再邀领,致内疚神明,请即于此次本所开会时代辞照准,改为通信研究员,不兼受何报酬。一俟遇有机会,再入所担任职务。因史语所既正式南迁,必无以北平侨人遥领主任之理,此点关系全部纲纪精神,否则弟亦不拘拘于此也。”(《陈寅恪集·书信集》48页)初读此函,真信其与“纲纪精神”相关,今日再读,知其不然。“一俟遇有机会,再入所担任职务”云云,则宣布真正脱离史语所。

总之,陈寅恪对待史语所之态度,一两年之后已与1928、1929年之态度迥异。1930年已提出“挂虚名”,1933年不愿参加评议会,1936年提出全部脱离。至于其中细节,仍然缺乏具体文献,但其原因当是由傅斯年办事之风格而引起。

史语所在日本侵略步步紧逼的形势下,于1936年决定迁往南京。傅斯年极其希望陈寅恪能随所南迁,那样的话,陈就是史语所的人,于清华为客宾。而陈先生的意思却要与清华共命运。我的理解,并不是清华对陈多好,而是在清华还自由些。傅斯年后来反腐败呈现出巨大的勇气和能量,但他身上又不免有专制的胚胎和雏形,早期认为“所有有汽车的人都该判死刑”,可见其性格。

有一点不易理解,这一阶段,陈寅恪与史语所逐渐脱离,先留第一组主任之名,后连名亦要去掉,但同时却向傅斯年荐人,致傅第二十四函荐戴家祥、赵万里,第二十五函荐张荫麟,第三十三函荐陈乐素。是要表示人虽脱离,感情关系还在?还是干脆觉得举荐人才是公事不是私事。陈先生不会那么单纯吧?

录入编辑:洪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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