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文物艺术品迭爆天价的今天,文物和文化部门再沿用过去的老办法、老思路来管理市场,显然是跟不上形势了!
2、建议由国家科技部和文物局牵头,组织对科研院校进行的文物古瓷器的科研成果的总结、验收和适用的认定。鼓励多学科协同作战。并不断完善对相关科研工作的研究和对研究本身的立法。
3、尽快出台《民间收藏文物鉴定管理办法》,修订《拍卖法》,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尽快出台《文物艺术品拍卖法》,以加强对民间文物的鉴定、拍卖的管理和对消费者的保护。(现有《拍卖法》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4、加强对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的领导。现有体制,国家商务部出台对拍卖行业的管理法规,(注意:是普通拍卖行,不是艺术品拍卖行。)。日常拍卖活动的举办,需向工商部门备案。涉及艺术品拍卖的,需经各地文管会审批。各地拍卖行业协会,只是负责上传下达。也就是说,具有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的拍卖行,实际上却是个“四不管”地带。因此,屡屡出现问题,也就不奇怪了!
综上所述,在对文物的科技鉴定这个问题上,社会是需要反思的。建国68年过去了,时不我待!为什么长期以来,许多科研成果却仍然只发表在内部校刊和学术刊物上,束之高阁,与社会脱节与公众绝缘?科技成果如何在与社会接轨,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努力减少摩擦、增强合力?为什么不被主渠道和政府部门重视的EDX-3600L能量色散X荧光能谱仪检测,却悄然地被许多社会公众所接受,并完成了从引进-组装-试用的华丽转身,且正在摸索出一条似乎合用的古陶瓷科鉴之路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讲得有点绝对,但总体上还是符合事物发展的普遍性。前路漫漫,大道致远。若干年后,当我们回首今天,我们一定会为今天自己的抉择而感到自豪。在文物保护与传承的促进、弘扬的作为上,我们对得起后世!
苏联解体后,一些富豪在俄罗斯激烈的商业环境中积累了大量财富,他们曾被视为暴发户。但是随着财富日益增长,俄罗斯的超级富翁——现在仍被称为寡头——转向更“高大上”的追求,他们在慈善和文化事业上豪掷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