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左右我就开始向汪某要字画来送拍,一直陆陆续续到现在。”董某辉称,“按照约定,送到小的拍卖公司,拍卖分成是三七(汪某占七成)或者四六(汪某占六成),送到大的拍卖公司是五五分成”。
董事长曹某东自称,他大约从1993年开始卖汪某仿制齐白石、李可染、吴作人等名家的书画。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和汪某合作,拿到拍卖公司,结账之后按照五五或者四六分成,一共卖了10多幅,他本人大约获利100多万元;第二种是从汪某手中直接买断仿制画作,再送到别的拍卖公司,获利200多万元。与造假者结盟的字画商人,不仅通过各种方式送拍,还帮助造假者以假乱真。名人字画仿作的流向,除了直接卖给有送礼等需求的人之外,主要渠道是拍卖公司。
李可染作品成交纪录
张某用“洗白”来形容拍出后的名人字画仿作。在他看来,仿作拍卖成功后,便相当于被洗白了。
送拍也有一定的讲究。董某辉说,真迹和假画一定是要掺在一起,这样才能说得过去,拍卖公司才能收这些画,而且拍卖的起拍价很低,都是8000元。
齐白石《山水十二条屏》预展现场
送拍这一环节中,还可能存在拍卖公司人员与售假者结盟的情况。
郑某蔚告诉《新京报》,北京一家拍卖公司的某些业务员明目张胆地收假画上拍,和委托方分成。“其中这个拍卖公司的书画部经理就找过我,说要和我合作。虽然没讲明合作什么,但我知道肯定是上拍的事。”
在郑某蔚住所扣押的署名字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