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文化频道综合】2017年香港春拍的明星拍品,一只高约51.8公分的清雍正粉青釉贴花双龙盘口尊在佳士得香港拍卖中,最终是以1.24亿港币落槌,加佣金成交价为1.4054亿港币,创造了清三代单色釉官窑瓷器的世界纪录。
之后按说应该是委托方、拍卖行、买受人三方皆大欢喜的结局,可是谁能想到,最终在现场拍到这件无价之宝的“举牌者”,竟然拍而不付,在超过佳士得规定的交割期限之后,买受人还有相当部分的款项未结清。
对此,佳士得一纸诉状将这位买受人告至法院,追讨相关的剩余款项及损失,目前在法律解决程序中。
佳士得拍卖状告买家并不是个案,香港苏富比拍卖也曾经状告过天价拍品的买受人,早在2011年香港苏富比秋拍时,一位买受人现场举下赵无极《10.1.68》,加佣金最终成交价为6890万港币,当时亦是创下了赵无极个人拍卖的最高价纪录,但是拍卖结束之后,苏富比方面称仍未收到这幅画作的款项,无奈苏富比一纸诉状把这位买受人告上了法庭。
对于艺术市场而言,“拍而不付”的现象长期存在,甚至一度被认为是“中国特色”。其实,不能否认“延期结算”这一行业规则的存在,尤其是在行业遭遇深度调整的形势下,“延期结算”的比例会大幅增加。这对于轻资产的拍卖行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成本压力,结算周期过长导致资金链紧张或断裂可能也是很多拍行无奈退出拍卖序列的原因。
抛开延期结算的问题,“拍而不付”是性质更为恶劣的现象,是对公平买卖这一行业规则的破坏与践踏。不付款的问题出现后,遭受口诛笔伐的大都是买家,其实需要具体分析,有些的确是买家不够成熟或者个别买家有主观恶意。但客观评价,这种现象的出现不能完全归咎于买家,这是拍卖制度不够严谨造成的,尤其是拍卖行本身遵守的不够好,比如不少拍卖行为大客户大开绿灯,不仅“保证金”形同虚设,甚至为了促成交易还会减免“佣金”。正如北京荣宝拍卖总经理刘尚勇所讲,如果一个拍卖公司有两种制度的话,就很难守住行业的底线。如果这些买家经常破坏交易规则,还要进行政策倾斜,那更得从拍卖公司自身找原因。
从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来看,诚信问题涉及多方市场主体,包括竞买人、买受人、拍卖人、委托人、鉴定人等。其中,竞买人、买受人的诚信问题,突出的是拖欠货款。拍卖人的诚信问题主要包括虚假注册、假图录、假标价、假成交额、假拍拍假。委托人的诚信问题,包括制假托假、恶俗炒作等。同时,部分拍卖行与鉴定人及专家联手进行虚假拍卖。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拖欠货款已严重阻碍当前文物艺术品拍卖业的正常发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树英表示。
对此,很多行业内专家和法律界人士呼吁设立“黑名单”制度,但这跟保证金制度一样,只是一种象征性的约束,行业最终实现良性发展靠的还是信用体系的完善。事实证明,简单靠减免保证金显然不是留住客户的最佳途径,更为细致周到的专业服务,对拍品更为全面深入的学术发掘所带来的市场回报,可能会远远大于保证金对客户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