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光绪年间《石门县志》记载,当时政府已专设织染局,其中在册的染匠有十九户。又据桐乡崇福、石门、乌镇、濮院等镇镇志记载,清末民国初这些地区以蓝印花布为业务的民间染坊遍布各处,其中影响较大、历史较长的有石门的丰同裕染坊和崇福的蓝茂丰染坊、协大染坊等。
蓝印花布与百姓的生活非常密切,它与人的一生,与民俗、地域文化都紧密联系在一起。 “蓝印花布原来都是民间的生活用品,家里的衣服、被面、包袱布、帐檐、蚊帐、门帘、头巾,在生活中间无所不在。”
明清两代老百姓就是以蓝为美,蓝印花布曾广泛应用于百姓生活,从初生婴儿襁褓布到牙牙学语时用的“五毒”肚兜,上学盖的“状元及第”“三子夺魁”被面,到结婚喜庆时用的“麒麟送子”“和合二仙”“狮子滚绣球”包袱布,有图必有意、有意必吉祥的纹样表达了百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为她们穿不起丝绸,自己种棉花,纺纱织布,印成蓝印花布,种兰草,做成染料,染织蓝印花布。它是农耕文化最有代表性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