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作为高度社会性的动物,绝大部分人无法承受孤家寡人的寂寞,以及由此而来在生产和生活上的孤立无援。为了提高生产和生活的效率,降低生产和生活的成本,村庄的聚居形式对生产和生活最为便利。所以,尽管社会剩余太少,不能允许大部分人迁入都城商埠,但只要有可能,他们会以村庄的形式追求空间上的相对集中。
村庄内部的治理得益于中华文明所提倡的以乡绅为楷模的服从权威,长幼有序的伦理,使基于辈分和血缘宗亲的村内秩序得以自然维系,而无需过多借助暴力和强权。另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得益于土地制度的合理演化。夏、商、西周时的中国,仍是人口稀少,耕地丰裕的时期,可以实行土地国有制,新增人口只要愿意缴纳赋税,即完成公田的耕种和公粮的缴纳,可以向国家要私田养家糊口。但东周以降,人口暴增,耕地却难以续增,因而井田制无法维持,社会动荡不已。秦国一统天下后,中国全面确立土地私有,民间对地契的尊重俨然成风赵冈、陈钟毅:《中国土地制度史》,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2年,21—23页。,大大减少了村民为争夺土地而发生纠纷和冲突的可能。
在远离交通要道,幸免战火和动乱的山麓深处和偏远角落,还深藏着一些古村。它们向后人显示,如果没有动荡和战乱,村庄内部的秩序能自我演化到何种高度目前,安徽、江西的一些山地里便有不少这种古村。村中的千年老树、百年老宅,以及石阶下的青苔和虚掩的门樨,无不散发出历史的沧桑、倦慵和祥和。树荫下遥遥在望的粉墙黛瓦在巷道上投下浓浓的影子,恰似一道长而深邃的历史甬道,引诱着人们沿着已经磨得光溜溜的青石板路走向古村巷陌的幽静深处。青石板下的沟渠里流着从远处山上引来,可供饮用和洗涤的潺潺清泉,衬着蝉鸣鸟语,悦耳动听,似乎在向人们倾诉着历史如何从远古的荒原一路流淌而来,才有眼前的精致和考究。这些古村的设计别具匠心,既和周围的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又处处体现中华民族在建筑、文化、艺术上的审美意识和对生活便利的尽心安排。从大户的森森庭院和小户开门见山的布局看得出,古村内部有鲜明的贫富对照,也昭示着村内的社会分工。例如,除了私塾先生、江湖郎中,还有木匠、瓦匠等。这些脱离农业劳动的人数虽然很少,却代表了全村在缴纳赋税和自我消费之外的社会剩余所能养活的非农人口。绝大部分的村民们则依循祖训,男耕女织,自给自足。这些古村经历各种腥风血雨,而能完整无缺地保存下来,除地理的天然屏障外,显然还得益于土地产权和人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