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新的世代,带着他们的歌曲和习俗,至少早在罗马定居时期就到来了,那时伦敦被开放为一个欧洲市场。在这座城市工作的居民可能来自高卢、希腊、德意志、意大利、北非,这是一个多语言社区,所有人都说着各种粗糙或通俗的拉丁语。到七世纪,伦敦崛起为一个重要的港口和市场,当地人以及移民人口则更彻底地混杂在一起。还有一种更普遍的变化:已经再也不能区分大不列颠人和撒克逊人了。而九世纪北方人入侵之后,丹麦人也进入到了这座城市的混合种族之中。到十世纪,威尔士布立吞人和比利其人、高卢军团的残余、东撒克逊人和莫西亚人、丹麦人、挪威人和瑞典人、法兰克人、朱特人和盎格鲁人移居到这座城市,他们混杂在一起,并且持续相互混杂,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伦敦人”部落。一篇叫作《埃塞雷德四世文献》的文本提到,那些在诺曼人定居前“经过了”伦敦的人,“来自佛兰德、蓬蒂约、诺曼底和法兰西岛”,以及“皇帝之从属:德意志人”。
事实上,伦敦一直都是一座饥饿的城市;很多个世纪以来,它都需要持久的外国移民流入,以弥补其高死亡率。他们也有利于商业,因为移民特定地与伦敦商贸的迫切性联系在一起。外国商人在这里混杂并通婚,因为它是全世界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在另一个层面上,当故乡拒绝承认商贸自由时,移民便来到这里继续他们的买卖。而且,还有其他来到这座城市的移民,已经准备好可以接受任何类型的雇佣,完成那些“伦敦本地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在任何情况下,移民都对应着雇佣和盈利;那就是为什么把伦敦理想化地描述为“开放城市”有点太过感性和虚伪。它实则默认了移民的浪潮,因为本质上,正是他们帮助它繁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