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著协首次为已故作家汪曾祺作品《受戒》打官司
网络转载要不要“受戒”?
杨蓝
9月23日,记者打开中国知网,在搜索框作者一栏中输入“汪曾祺”,出现的文献只有两条,一条是2016年1月25日上传的《阅读》杂志收录的《受戒》节选版本,一条是《名作欣赏》杂志收录的《受戒》全文。而在“全球学术快报”手机客户端上,按作者名搜索,已经没有资源显示了。而在这之前,用户无论在网站还是在手机客户端,都能搜到《受戒》,而且只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就能下载。
这一变化可能与三天前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有关。9月20日,经已故作家汪曾祺家人授权,中国文字著作协会(下称中国文著协)起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下称学术期刊)和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同方知网)的首起维权诉讼官司,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结束,双方表示庭下进行协商。
据悉,这是中国文著协依法维护会员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第一案。
首次为已故作家维权
2008年10月成立的中国文著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比较陌生。据其官网介绍,协会是依据著作权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等12家著作权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陈建功等500多位我国各领域著名的著作权人共同发起成立的,是以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从事著作权服务、保护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已获得国家版权局正式颁发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是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汪曾祺,中国当代著名作家,其作品《受戒》首次发表于1980年,后被多家期刊转载。1997年5月16日汪曾祺去世后,其著作权由三名子女汪明、汪朗、汪朝共同继承。经汪明、汪朗授权,汪朝以自己的名义授权中国文著协对《受戒》进行集体管理。根据规定,中国文著协有权对作品法定许可获酬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表演权、复制权等相关事宜,进行维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