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阶段性强。关于抗战时期精兵简政分为几个阶段的问题,通常的看法是陕甘宁边区、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晋绥抗日根据地、山东抗日根据地都经历了三个阶段,而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则经历了四个阶段。然而,在各抗日根据地精兵简政中,三阶段、四阶段固属事实,五阶段也同时存在。即便是同一根据地内部,阶段划分也不一致。如陕甘宁边区一般经历了三次简政,亦有四次简政者,神府即属此例。1943年3月16日《抗战日报》“神府讯”即明确指出:“神府精简工作,根据裁并缩减的原则,前后共进行了四次。”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普遍经历了四次简政。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一般经历了四次简政,亦有五次简政者。山东抗日根据地一般经历了三次简政,亦有四次简政者,而且各地在历次精简的时间上亦相差较多。需要说明的是,各地精兵简政之所以划分如此多的阶段,并非主观为之,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摸着石头过河”的结果。
六是过程曲折。这主要体现在精兵简政推行过程中的调适与修正上,即各抗日根据地在具体实践中都针对所出现问题对精兵简政之策作了切合实际的修正,使之最大限度地适合自身情况。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之所以开展四次精兵简政,就在于此前精兵简政存在一定不足或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补正。据《(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简政与整风总结》(《晋察冀日报》1943年5月22日)显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一次简政始于1942年1月,主要是从量的方面减人,缩小各级政权编制,其中区级编制大为缩减。第二次简政始于1942年9月,主要是边区一级缩减较多。这两次简政,主要是作了“减”而没做到“简”,文牍事务依然繁重,事务主义与文牍主义倾向仍相当严重。第三次简政是在前两次基础上进行的,主要是从组织机构与工作领导方面实行简政,成效远超前两次。第四次简政是第三次简政的继续,中心在于“改进领导,进一步贯彻简政”。经过四次简政,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面貌焕然一新,各级组织机构大为缩减,文牍主义和事务主义倾向基本肃清,领导力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