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女主人公所代表的正面力量相对立的是那些“反派人物”。首先是教会中利欲熏心的戈德温及势利猥琐的菲利蒙,他们靠阴谋在教会中得以平步青云,那个令人生厌的托钵修士默多居然能够肆无忌惮地鱼肉乡里,而白头扫罗和托马斯修士这样的正派教士却始终受到压抑——这种种事实不言自明地揭示了教会的腐朽没落:上卷中菲利普副院长那种奋发进取、严守教规的精神已经不复存在。当然还有飞扬跋扈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和罗兰伯爵以及朗费罗律师乃至韦格利采邑的总管内森这样的王公贵族及其走卒。他们与教会明争暗斗,但在压榨普通百姓上,却是沆瀣一气。
福莱特在刻画人物上有一特色,即把他们的出身、经历等等,都作出了清楚的交代,从而为他们的思想及行为提供了可靠的心理依据。如以擅长抓住对方弱点为己所用的狡诈的菲利蒙就曾自白:“我们出身贫苦的人只能使点手腕来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贯穿全书的三派势力之间种种争斗的事实证明,王桥这样一个七千人的城镇毕竟已经超过二百户拥有马拉大车,要想阻挡其发展是不可能的,尽管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多么不屈不挠的斗争和坚忍不拔的努力。作家把目光聚焦在王桥这样一座英格兰的镇子,却以点带面,形象地图解了欧洲中世纪的的社会发展历程。
应该说,福莱特是个讲故事的能手,在这方面丝毫不比大仲马逊色,却比那位法国前辈更尊重真实的历史。书中牵连着主人公命运的一次次冲突,往往是功败垂成,进而又柳暗花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令人难以释卷。而且作家也确实具备驾驭场面的能力,大至克雷西战役(史载,该战役为英法百年战争中的著名一战,是英军取得的为数不多的胜仗之一),小到梅尔辛发明的可以转动的吊车,无一不描写得绘声绘色,具体而微,令读者如身临其境,由此可见作家在积累素材上所下的功夫——比起那些把自己封闭在象牙之塔内,只知一味发泄自己内心感受的“纯文学”作家,不是要辛苦许多么?作为一部长达八九十万字的长篇巨著,本书的结构十分严谨,凡重大事件,前面必有似是轻描淡写的铺垫,之后也有郑重其事的交代。将大教堂的窃贼活活剥皮以儆他人一节,看似残忍,实则为后来戈德温和菲利蒙的盗窃行为埋下了伏笔,并进行了反讽。尤其突出的是,作者坚持客观叙述,各种场面都由书中当事人或旁观者的视角述说,既生动亲切,又避免了作者亲自出马的唐突和可能造成的主观倾向。甚至还有“他觉得自己分身了,仿佛他在从屋角盯着自己看”这样相当现代的叙事手法。至于戈德温违反教规所豢养的宠物——那只白尾尖的黑猫,取名“大主教”,更是兼有象征和讽刺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