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对土地的利用,但土地开发不等于一切推倒重来。一座拥有历史传统、文化气蕴的城市,才能称其为名城。与其在历史文物消失之后重建、新修,不如对现有文物加以保护利用。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对历史文物的保护。对那些未列入保护名录的文物,也要充分认识到它们的现实价值与历史价值,在系统设计和规划中,可以将这些文物融入规划建设体系,使它们成为教育民众的人文景观。
历史不容忘记,文物是历史记忆的最好载体。面对不可再生的文物,慎对它们是城市管理者、建设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每座城市都有其发展的规划与节奏,在城市扩展过程中,珍惜文物,保护、开发、利用文物应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那些未被列入保护名录的文物,城市管理者尤其要加以重视,要对其进行系统梳理与普查,而不是一拆了之、一埋就完。
文物保护的憾事不胜枚举,城市管理者当引以为戒。
(作者:戴荣里 系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