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海副刊:除此之外,创作环境也有所不同吧?
周梅森:是的,电视剧是市场面最广的大众媒体,审查尺度最严。上次和最高检合作做《国家公诉》,有关方面审查了几个月,改了八百多处。另一部《绝对权力》改了七八百处,还差点被“枪毙”。这次不错,大形势变了,反腐题材的作品政策放宽了,审查比较顺利,还得到了国家广电总局的高度评价。但是,许多在小说里描写的内容,在电视剧里还是不能出现。比如,省委常委会那一章,小说把与会者真实心态写出来,电视剧则不行;比如小说中陈岩石向巡视组举报时激动之下死于心梗,电视剧里变成了和劫持者的对峙。当然这样也比较符合电视剧的戏剧性。
绿海副刊:取名“人民的名义”,有怎样的含义?
周梅森:腐败官员们满口人民,打着人民的旗号祸害人民,人民变得仅存名义而已。因此,我们的检察机关惩腐肃贪才要真正代表人民,以人民的名义将他们绳之以法。当时想叫《以人民的名义》,但这个剧名已被注册了,我们只好用现名,不过也好,这中性一些,也更含蓄。
检察与反腐
绿海副刊:在创作过程中,检察机关有没有给予您帮助和指导?
周梅森:我是最高检影视中心艺术顾问,一直和检察系统保持联系,从上部作品《国家公诉》到《人民的名义》都得到了检察系统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从基层检察院,到最高检,都给予了热情的业务指导。包括到监狱采访,也都是通过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安排的。多年来,经常参加检察系统的文学艺术活动,也结交了不少朋友。
绿海副刊:在与检察机关交流的过程中,您眼中的检察机关的形象是怎样的?您对检察工作的认识有没有产生变化?
周梅森:以我个人的角度观察,相对公安干警和法官,检察官某种程度上是有些谨小慎微的。这些年来,我眼见着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日新月异。这次为《人民的名义》搜集素材,竟在不少基层检察院看到了一批他们自己根据所办案件和真人真事制作的电视片,这在多年前是无法想象的。这部作品就借用了南京浦口区检察院反贪局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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