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在历史上对国人除了营养上的贡献外,文化上的贡献更是不可或缺。在公元前7000年到5000年间,古人在麋鹿的骨头和角上刻下字符,创立了骨刻文,后来骨刻文继续演变,到商代发展为甲骨文,再后来美国又出现了个甲骨文公司(嗯,扯远了)。总之麋鹿的骨骼为中华文字的产生做出了巨大贡献。
由于在我国古代历史中麋鹿数量曾非常巨大,所以古文中“鹿”字往往专指麋鹿。我们今天的很多文字都和麋鹿有关系。比如美丽的“丽”字,繁体字写作“麗”,因为古人把麋鹿视作美丽的动物,尤其是对麋鹿的一对大角喜爱有加。“丽”字很像麋鹿大角的形状,所以“麗”就是麋鹿头上又加了一对大角。
很多成语中的鹿其实说的也是麋鹿。比如“指鹿为马”、“鹿死谁手”、“逐鹿中原”,从“逐鹿中原”这个成语可以看出,麋鹿在古时还是一种王权的象征。这是因为在商代以后,我国麋鹿数量逐渐减少,猎杀麋鹿逐渐成为一种帝王的特权,比如战国时齐宣王就规定:“杀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可见麋鹿早早就成为国家超一级保护动物了,话说到现在大熊猫也没这待遇吧。
我国古代诗词中也有很多提到麋鹿,比如孔子的“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苏轼的“我坐华堂上,不改麋鹿姿”。麋鹿对中华文化的贡献乃是它竞争国宝动物的第二大有利因素。
古人眼中麋鹿是吉祥的象征,图为商代麋鹿图腾的玉佩
麋鹿频临灭绝之谜
周朝以后,驯养麋鹿开始出现,但同时野生麋鹿逐渐减少。到元代以后,史料中已很难找到野生麋鹿的记载。到上文提到的八国联军洗劫之后,中国已无麋鹿。那么数量曾经多到肉可以像猪肉一样方便地吃,骨头可以承载文字,为什么后来就绝迹了呢?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性格使然。麋鹿天性温和,就算是发情期也不会主动攻击人类,而且麋鹿奔跑速度也不及梅花鹿,极易猎捕,它的皮、肉、骨、角(茸)又都有利用价值,所以随着中国古代人口数量的增加,麋鹿数量必然反比减少。而且中国历史上不断出现战乱、饥荒,人饿得都要易子而食了,还能放过你这老实巴交的麋鹿吗?另外人口的增加也造成大量农田开垦占据了麋鹿栖息的沼泽,影响了它的生存。
除了人为因素,中国近5000年的气温变冷、沼泽和水域减少,也是麋鹿数量减少的一个重要自然因素。
曲折的重生、回归之路
最后,要进入本文的高潮部分,话说麋鹿1900年在我国已经绝迹,后来怎么又再次出现重获“新生”了呢?这要归功于一位英国土豪,在英国伦敦以北45英里有一个叫“乌邦寺”的地方(名字很美好啊),这里有一块占地3000英亩的庄园属于野生生物学家贝福特公爵,他在1894年至1901年通过各种渠道共为庄园引进了18只麋鹿。八国联军洗劫南苑后,贝福特在英国的这18只麋鹿就是当时世界上最后的18只麋鹿。后来就是靠这“诺亚方舟上的”18只麋鹿不断繁殖,挽救了这个物种。
乌邦寺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