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分三场庭审,因名誉受到严重侵害,李巍先生拿起法律的武器,在舟山中院提起了名誉权诉讼:,第一场,李巍告媒体平台《北京时间》及其无证记者周永亮(报道中所发布纠错图、鉴赏依据来源均是陈建明);第二场李巍告最先发布不实言论的陈建明,第三场,李巍告声称从陈建明处取得现场照片继而连续发文散播谣言的写手“西风”(张星忠)。
从最初立案到最终开庭,前后近一年,“未到场的记者(经核实该记者没有记者资质)以监督为名,采访稿中只偏重陈建明一家之言;拿鉴宝栏目出镜经历当资历的陈建明,在庭上被问及佛像知识答非所问,颜面尽失;写手“西风”更是未出庭,在庭审中律师干脆表示“只是写评论,妄议展览并未提及李巍”。无论是媒体、藏家、还是代表民间的写手,都将此事认定为一个“说你假,你就假,有本事验真”的行业常识。以至于让人怀疑,民间藏家多年难解的“真假”之辩,可以靠法律解决么?
收藏圈里,太多所谓专家无论验假还是论真,仅凭一己言词就出结论。应系统化学习的鉴赏知识,被互联网传播肢解,使得“一个无证记者都可以即刻学会分辨”。
由于我国法律中收藏相关的法规不完善,长期以来易被钻空子,比如这次,当一方展品更美、更真,还是无偿捐赠时,动了原本固有拍卖集团的利益,打着正义、监督、言论自由的“专家、记者”,肆无忌惮地泼脏水,反正大家都笃定,佛像不会开口,证明自己来自哪个朝代。若被指责假的一方无法自证,这墨就等于是泼到了画上,谁家的名作也被毁个大半。
“北京时间“及其所属的无证记者,就是含着这颗“定心丸”,咬住了法律中的缺口,借助媒体平台庇护,以“自由”维权,以“无据”为理,绕过“举证责任”,悄悄撤了“收藏类目”,却拒不承认过错。
面对公共话题的评论,媒体及普通公民,是否有监督及言论评论的自由?答案是必然。但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以“打假”之名目,损害其他公民的名誉及利益, 就从言论自由变成了“言论侵权”。
强烈建议收藏各界人士关注一下这场案件的进展,三场庭审视频舟山中级人民法院官网都有公开,在藏界盛行的“偏听偏信”久了,对于事情法与理的判断,对于收藏鉴定法律的完善推动,对于媒体舆论监督、公民言论自由的权益维护,都是一次学习。
正义就像白云蓝天,或许,行人低头匆匆忙行难得抬头,或许偶有雾霾遮蔽,令人亦难见,但法律存在的意义,即让人坚信,正义会迟到,但总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