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1927年,故宫博物院就曾经提出过“处分(即处理)消耗品”的计划。当时,控制北京的奉系军阀与北伐的国民革命军激战正酣,根本没心思管故宫。故宫博物院的经费来源,除了门票收入,再无其他。许多职员经年累月领不到工资,都嚷嚷着要罢工。为解燃眉之急,故宫博物院决定处理一批宫内生活用品。
为避瓜田李下之嫌,院方制订了详细的《处分物品保管款项规则》。他们首先聘请京师卫戍区司令、宪兵司令和政府各部官员组成临时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主要负责监督金砂、银锭称重,判断哪些物品可以出售。像布料、皮货、朝珠等穿戴物品自然尚可出售,而食品、茶叶等早过“保质期”的,就只能扔进垃圾站了。
分类后,院方聘专人为这些出售物品估价。这个价格只作为出售的底价。有意购买者,可以在此基础上投标。投标人要事先交纳百分之五的保证金。如果中标不买,保证金概不退还。
“处分物品”计划还没有实施,就被人告到了警察厅。检举者说,故宫“处分物品”是为了给南方国民政府筹钱。于是,北洋政府下令缓办。第一次“处分物品”计划就这样胎死腹中了。
易培基接掌故宫博物院后,旧事重提。1930年,故宫博物院理事会通过了“处分本院所存无关文化历史之物品方案”。1931年11月,经过精心筹备,处分物品终于公开出售了。故宫方面原本打算拍卖,但是拍卖照惯例要给拍卖行提两成佣金,太不划算。于是,故宫决定采取公开零售的方式。每个星期日,有兴趣的买家都可以到故宫专设的发售室选购。
故宫博物院所售物品虽然都是生活用品,但皇家之物品质之高、数量之大,可想而知。原存于养心殿的皮货有两千多件,永寿宫里存的金砂有995两多。出售前,故宫博物院请金店在宫里设了炉房,在监察员的监督下将金砂化成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