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做官的是读书人,自小熟读圣贤书,道德教化不可谓不深;而政府的治贪手段也不可谓不多,以上只是两种典型;可叹的是,历朝历代都没有根绝腐败,甚至越治越贪。为何?严刑峻法也好,高薪养廉也罢,都是治标不治本之策。读书为做官,做官为发财,不为发财,也为荫庇子孙、光宗耀祖,同发财是一个意思。人情社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当了科长,可以为子女办事;当上处长,亲戚跟着沾光;当上厅长,连子女、亲戚的朋友都会找上门来;当上部长,就要为乡党谋利益。不贪不占的结果是要斩断一切人情来往,况且古代官员的一大家子都靠这位得路青云的人来养活。个人处在一张网中,自食其力的人、独立之人少之又少。这样的社会,怎能指望风清气正、海晏河清?